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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自查报告十篇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1

我校自接到《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财非税[20__]4号)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校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十篇

一、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年级组长 班主任

二、收入项目、标准执行情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中有关规定,我校对收费情况极为重视,每学期开始,学校都召开会议,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坚决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严禁一切教育乱收费行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收费中负总责。

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项目、标准收费,不存在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不存在未经上级许可的任何形式的捐款和代收费。

学校在醒目地方设置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票据管理使用及收入缴存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监制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财政票据。并按要求报送财政票据年度使用计划,单位库存数量准确。不存在用往来结算票据或“白条”收取非税收入现象。无擅自买卖、转让、转借票据现象。

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票据所开数据与所收金额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将收入统一上缴专户管理。不存在隐瞒、滞留、截留、转移、挪用、坐支非税收入情况。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度。学校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校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收费和国家教育免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校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对学校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严格校务公开。学校通过公示栏,将学校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2

县非税局:

根据州县检查文件精神,将自己的工作对照县局下发的《财政票据检查内容》,现在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核销、保管制度。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上交专用帐户。

二、建立票据台帐,分项注明不同的票据领用、上交和库存。

三、对发出去的非税收入票据,关注收费情况,对已经收取的非税收入要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入帐上交国库。

四、对收款单位缴回的领用票据,按规定装订成册后,报送财政局进行核销。

五、按规定及时上缴旧票领用新票。及时清理、收缴、废止单位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

六、及时结算票据工本费,做到票据在领用之时就结清工本费。

七、对收款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 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县住屋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县住屋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569.13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959.53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152.60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390.00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067.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屋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4

我校通过学习定兴县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20xx年非税财政收入进行年度稽查的通知》定政财收[20xx]1号文件精神,对我校非税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我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通过学校公开栏等途径向教职工征求意见并付诸实施。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住宿费。

四、我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帐外帐”等违规行为。

七、我校在信用社开设收支账户,经过了定兴县财政局、定兴县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取得了开户许可证,无重复开户、多头开户的问题。

八、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九、我校各财政核拨款项均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十、我校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用于福利方面支出的.问题。

十一、我校不存在收费、罚没项目,没有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让情况。

十二、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票据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综〔20xx〕12号)精神,区国土资源分局及时安排布置该项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财政票据的管理、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票据实行专人管理

按照《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缴销制度,由财务股设专人管理票据,建立票据台账。同时,我单位使用的票据由专人领购,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如果票据管理人员变动必须办理好移交手续。

二、票据的使用情况

自查结果表明,我单位主要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票据的管理使用上符合票据管理制度规定。经盘点实际领购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领购证》记录相符,并且旧版票据已按要求清理完成,做到领用票据数量底数清,收入金额数字清。我单位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在市财政领购票据:1、“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本,使用了1本,用于资金往来结算方面的开票。2、“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89本,使用了78本,用于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大约共计2、7亿元。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及票据管理制度,无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等违法问题。收费人员在领用票据时,由票据管理人员详细登记领用数量及票据号码,票据缴销、稽核中,严格审查收费项目,票面金额等。妥善保管存根,有作废票据时,必需每联齐备时方可作废。定期清理票据,对已用完的票据或作废票据逐笔登记,及时到财政部门核销,再行领购新票据。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我单位在收费中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项目,无擅自增加项目,扩大范围及提高收费标准及乱收费的现象。各项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金额全部及时缴入市财政专户。

五、票据使用规范

票据要素填写完整,票款一致,无串用、转让、转借和丢失情况或*开发票现象。

在这次自查中,发现票据管理中也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严格的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力争把工作做到最好。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6

我办六个编,现有工作人员六名,其中票据管理股设股长一名,专职票据管理员一名。近几年来,我办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牢牢抓住财政票据管理这条主线,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方式日趋科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现按照省非税局、市非税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对我区的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四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 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对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制度》(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发放、票据工本费结账、票据核销、记账、盘点、存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领、使用和核销制度》、《票据保管、安全制度》、《票据稽查制度》和《票据年审制度》。各项制度除了在票据领发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外,我们还将其在“区非税收入网”网页中向公众公示,尽量能让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制度,支持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设立了各项票据台账,及时记录了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和工本费等业务信息,定期核对台账库存与仓库库存票据数量。对票据的入库,出库,缴销和结存情况分别设立了台账,做到了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台账,打印入出销等相关凭据,每月进行一次票据盘底,核实仓库库存与台账库存数,确保了账库相符。同时,区财政将票据工本费与收缴改革经费一起纳入了年初预算,为开展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做到了专人专库专柜保管票据,确保了票据安全。局机关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三间房子用于存放财政票据,仓库面积达到了15平方米,能够充分保证财政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间存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一间存放矿产品税费票据,另外一间备用。做到了财政票据按标签分类存放,有序整洁易查。库房除了安装牢固的铁门外,还装置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视设备,同时还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两台。凡拆封的票据均按顺序排放于票据柜中,并备放好樟脑,以防虫蛀,尚未拆封的捆邦票据,则放置于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潮湿。库房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一人保管,其它人员非允许一律不准入内。通过采取以上防盗、防火、防虫、防潮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区财政票据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毁损和灭失现象。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缴销的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前,应将已使用的票据先到物价局审核,再到非税办办理缴销手续,若款项尚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则及时催缴,待款项缴齐后给予准购票据。通过这一措施,强化了票据的源头控管,达到了“以票管收,票款同行”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缴结算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长48%,专户存储率达到了100%。

二、 日常管理。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向市票据科购领,并及时清结票据工本费。

从开始,我区不再印制任何财政票据,所需票据均从市票据科购领后按程序发放给各个执收单位。共向市票据科购领财政票据4、46万册,其中新版财政票据3、5 万册,89万份;矿产品税费票据1、96万册,向市非税处交纳票据工本费共计20、2万元,没有出现过拖欠现象,今年以来还采取了按计划数额预交的方式。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票据发放管理。

我区从今年元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票据,老版票据共计 册一律封存,并按规定程序予以了销毁。在票据的发放程序上,实行“财政统管、凭证领购、以票管收、限量控制、核旧领新、票款同行、自动核销与手工核销相结合”的办法。

在票据发放的程序上,今年三月份出台的《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乡镇政府机构和矿产品税费统征机构作了特别规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管理网络,完上善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监管机制。区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应指定一名总票管员,负责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的票据管理监督工作;各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应指定一名分票管员,具体负责本站、队的票据管理工作。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由总票管员向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申请领用。领用票据时,总票管员应提供上次票据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给予重新领用。分票管员向总票管员申请领用和结报票据,对本站、队票据管理负责,接受总票管员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票据稽查”,由此可见,我区财政票据的发放程度是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

在执行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方面,我办以身作则,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不多加一分钱,并将票据工本费项目、标准、批准文号等制成公示栏,上墙公示,同时在“区非税网”中公示,接收执收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票据工本费收入6、8万元,全部上缴到区级国库。

对于一些临时用票的单位,我们按临时用票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如举办的跳水锦标赛用票、区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用票等。

执收单位已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我办在对用票单位进行年检年查时,剪掉了票据号码,以废票的形式予以了缴销。

三是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

票据核销是整个票据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把握好了三个方面:首先,划分部门责任,即明确物价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已填开使用票据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票据使用份数、开票收款金额和缴财政专户金额进行核实,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细化到了每个执收单位的每本每份票据,各个执收项目金额都一一记录在册,从而改变票据核销时“只销不核”的做法;其次,对重点收费单位(票据使用量大的单位),我们结合日常稽查工作,将票据缴销工作前移到执收单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方便了执收单位,得到了执收单位的一致好评,如共上门核销票据多本、10万多份,核销金额达3600多万元; 再次,对执收单位长、短票据,我们要求财政票据管理员及时查明原因,划分责任,分别处理:属操作技术上的差错,与执收单位核对后及时予以纠正,属执收单位票管员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票情况,则要求执收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经执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登报申明作废,登报资料和情况说明一并报我办存档,按程序给予核销。

四是妥善进行了票据销毁,做到了有档可查。已废止的旧票,我们的做法是:对尚未出库的空白废止票据,我办票管员造具了清册,经过监销员一一核对后,进行了销毁处理;对于用票单位购领后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在日常的的票据核销和年检年审时核销了单位购领数,并剪掉票据号后退执收单位保存;对于超过五年的票据存根,由执收单位提出销毁申请,造具销毁票据清册,我办派人监销,如今年区交通局销毁已废止的规费票据就是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的。

三、 年检情况。

我办一直对年检年审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检开始前,对执收单位下发一个年检通知,明确年检的时间、对象、范围和具体要求,同时抽调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此项工作。应检单位 159个,实检单位151个,实检占应检的95%(没有年检的8个单位是一些临时机构,领用的是往来结算收据)。年检工作主要是采取以执收单位自查送审为主,财政票据管理员进驻单位重点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的。

通过开展票据年检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同时,也及时发现了执收单位在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乡镇一级的票据管理相对滞后,个别单位截留非税收入,存在票据混用现象,单位票管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转账结算业务银行不交换一般缴款书,以致与单位对账困难,《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第五联为非税机构记账,一些单位开票员往往写得太轻,字迹不太清楚,难于辨认等。

四、对当前票据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我区票据工作涉及到159个用票单位,用票量大,管理工作十分繁杂,没有票据专用交通工具,财政票据中转既不方便又不安全,特别是20多个矿产品税费统征站都在山区乡镇,票据的购领和缴销十分不便,因此肯请市非税处给予考虑,优先给我区配置一台票据专用车;二是矿产品税费票据由市里统一印制后,票据工本费提高幅度较大,建议市票据科与承印企业商谈能否降低成本。三是近年来县市区财政从事票据管理工作的人员变换多,新手多,为了不使票管员“闭门造车”,建议市票据科统一组织他们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四是省非税局在设计票据种类时,村级票据只有一种,满足不了村级财务的需要;五是建议上级非税部门与代理银行进行协调,转账结算方式要求银行传递《一般缴款书》;六是建议省非税局票据处能否将《一般缴款书》(手工)非税机构记账联从第五联调到第三联,便于与单位对账。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7

我镇自接到《关于印发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财发[20xx]67号)的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镇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我镇非税收入主要包括:

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xx年四个季度共收银行存款利息11480、32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2、社会抚养费。其中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生育子女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超生以人均收入的3-5倍进行罚款。20xx年,我镇罚得社会抚养费共计19300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我镇对非税收入自查及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一)财政票据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或罚款问题。

(二)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税收入,是否建立票据登记制度,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三)是否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登记、核销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并妥善保管。

(五)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镇通过这次票据自查,没有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度。镇政府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镇在财政局、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镇、依法收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镇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严格镇务公开。镇政府通过公示栏,将镇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8

为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票据(包括其他财政票据,下同)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票据打假工作成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湘财非税[20xx]1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从8月18日到9月20日,对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有力

(一)领导重视。在接到省厅通知后,市非税局领导及时向财政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远莽为组长,非税局、监督局以及财政局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检查队伍,并明确了相关科室对所联系的单位要负责检查落实。

(二)认识到位。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关键。搞好票据检查是抓源头、抓关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强硬手段。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转变管理观念和更新思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答案,总而言之,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款到票到,票款一致。

(三)组织有力。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我市本次票据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8月18日到9月20日。第一阶段是8月18日至8月27日,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自8月30日至9月10日,是同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阶段;第三阶段是9月10日至9月20日,为全市重点抽查阶段。检查范围:各执收单位20xx年度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伸)。自查阶段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抽查,抽查面达到了30%以上。从整个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各单位基本上能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政策规定,全市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把严关口

通过这次自查、重点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关。用票单位按规定领取了《购领证》;购领票据单位出现撤销、改组、合并或非税收入项目取消情形,能及时办理《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审核等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票据专管员按规定由持有会计证的财务人员担任。按规定及时购领、核销票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坚持“限量发放,缴旧领新”原则,严把票据核销关口,确保了“票款一致,票款同步”。

(二)按规定保管非税收入票据和《购领证》。我市票据管理工作从制度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要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配备专用仓库,用票单位设票据专柜。有些执收单位仓储建设甚至达到专业化水平,如市人民医院、交警二大队等。切实做好了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及通风措施,对票据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库存、工本费等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盘库,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票据、票款安全。

(三)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在票据使用上,始终坚持用票单位独立使用和按规定范围使用的原则。都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无转让,出借票据的行为,无私自印制、买卖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严格票据使用范围,按票据规定用途填开并执行票款同步的要求。严格按照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款项,无擅自扩大收入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用票单位按顺序填写票据,未拆本使用。填写按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因填写错误或因缴款义务人未按时缴款而作废的票据,注明“作废”字样,各联次妥善保存。

(四)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非税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今年我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张政发[20xx]5号),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按照“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依法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先及时足额缴存设立在国库科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按规定及时解缴金库和财政专户。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严禁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将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纳入了对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切实做好了票据年检工作,加强票据监管。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区(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用票单位20xx年度非税收入票据认真进行了年检,并对年检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年检合格的准予按规定继续领用票据,未按时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暂停供应票据,并限期整改和组织复检,对违规的组织专项稽查。收回过期作废空白票据并移交省局统一集中销毁,维护财政票据管理的严肃性。通过年检,各区县各单位的票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填写不够规范,填开要素不齐全。如定额票执收项目、执收人员、执收日期空缺以及大小写填写不规范等。二是往来结算票据超范围使用现象比较多。在此次重点抽查的单位中,有票据不按规定使用,个别单位有代开票据现象,有用往来收据收取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现象。三是区(县)票据管理制度欠完善细化,对于乡镇和村级票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不齐。从事票据管理的人员有的具有相关的会计知识,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易导致票据使用不规范。二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缴旧领新”,监督乏力。有的区县不能认真及时清理票据结存量,按时督促执收单位审验非税收入票据,导致执收单位滞留大量票据,出现违规使用票据现象。三是处罚力度太弱。对执收单位违规使用票据,没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不能对执收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对票据丢失的也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能引起执收单位的高度重视。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票据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素质。

(二)对往来结算收据超范围使用情况要加大规范、整改、处罚力度。

(三)票据管理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延伸细化,加强对乡村级的票据管理,督促其收费行为及票据使用规范。

五、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的使用范围。目前我市的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租赁收入在票据使用上还没有统一,政策也没有明确规定,提请省厅与省税务部门衔接,联合下发关于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使用范围的文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范围模糊的问题进行明确界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按部、省文件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妥善过渡与应对。

(三)进一步完善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软件,督促湘邮科技公司提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服务质量。

总之,我市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狠抓基础工作,严把各个关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厅要求与兄弟市州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使我市的票据管理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兰财非税[20xx]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填报了《xx市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涉及马拉松报名费、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马拉松芯片押金、学费住宿费(xx市体育运动学校)、经营性收入(全民健身指导中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21.14万元,捐赠收入527.2万元、健身路径投标保证金9万元、利息收入1.156989万元、经营性收入33.81万元、学费11.7万元、住宿费1.95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38.349万元,捐赠收入629万元、利息收入2.0241万元、经营性收入30.94万元、学费12.96万元、住宿费2.16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59.967万元,捐赠收入773.02万元、利息收入2.6357万元、马拉松芯片押金63.27万元、经营性收入37.8万元、学费17.46万元、住宿费2.7万元,均已全部上缴。

二、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党组一贯重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均把此项工作列为局内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工作计划,我局对系统各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责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认真统计,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认真总结分析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切实把我局系统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计财处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并由全局系统各单位专人负责票据领用、管理和审验工作。严格遵循“领用审核,限量发放,验旧换新,以票核费”的原则进行票据的.管理和审验,从源头上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

(三)建章立制,建立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多年来,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完善的制约机制,初步建立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得以更好地完善和落实。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的监督。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加大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以来的各项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到市财政局,不存在非税收入应缴未上缴、未及时上缴及违规使用票据等违反规定的事项。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严格做到收缴分离,切实保证各项非税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10

今年以来,我县非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的领导下在市非税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严格票据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大力组织收入,非税收入再创历史佳绩,实现了平稳增长。

一、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63万元,同比增长18.7%,保持了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其中: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2万元,增长27%;纳入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6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万元,增长69.9%;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万元,增长8.5%。其主要特点是:

1、非税收入的`增长,弥补了税收收入增长的不足。全年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占大口径收入11548万元的19.6%,占地方财政收入5663万元的40%。有利弥补了税收收入的不足,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2、非税收入各项目收入结构各有特点。全年非税完成6746万元,分项目看,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占非税总量的10.3%;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3.5%;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5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8%;罚没收入完成339万元,占非税总量的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占非税总量的7.6%;其他收入636万元,占非税总量的9.4%;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完成3788万元,占非税总量56%。

在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2265万元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10.5%、23.7%、15%、22.7%、28.1%。从这一结构看,其他收入是纳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总量中所占份额优为突出,是拉动非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一)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减因素

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费完成538万,与上年同期375万元相比增收163万元,增长43.5%。

收入增加因素:主要是今年非税局加强征收管理,执收各部门加大征收力度,使收入大幅度增加。从执收单位和项目分析看:农业部门中的农技中心田检费增收20万元;农机局的农机监理费增收2万元;计生局的社会抚养费增收49万元;畜牧局的检疫费增收8万元,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增收1万元;城建部门的防空建设费增收26万元;房屋权登记费增收14万元;法院诉讼费增收21万元,人事局的劳动技能鉴定费增收3.5万元,公务员报名考试费及档案管理费增收6.5万元(其中5万元档案管理费去年是在专户中管理的,今年纳入预算管理);物价局年审费增收5万元。尽管个别部门收入有所减收,但以上单位的收入增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的主要因素。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

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与上年同期408万元相比增收285万元,增长69.9%。

收入增收因素:主要是我县今年启动大沙河工程建设项目,使城区边缘部分闲置土地大幅度增值,拉动了房地产建设规模,四季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使全年收入与上年同期372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同时,残疾人保障金比去年同27万元相比增收14万元,育林基金比去年同期10万元相比增收3万元,这都是政府性基金大幅度增收的因素。

(三)罚没收入增减因素

罚没收入累计完成339万元,与上年同期424万元相比减收85万元,降低20%。

收入减收因素:主要是去年收入中有临泽一中乱收补课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是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收的主要原因。尽管今年交警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公安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法院罚款比去年增加2万元、检察院罚款比去年增加16万元、但罚没收入还是比去年同期减收。如果剔除去年临泽一中乱收补课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还是增收的,增收87万元。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与上年同期247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增长108.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出售收入250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2万元,这两项收入是去年都没有的,这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五)其他收入完成636万元,与上年同期356万元相比增收280万元,增长7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捐增收入大幅度增加,在收入总额中占552万元。

(六)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与上年同期381万元相比减收143万元,降低37.5%。

减收的主要因素是受国际、国内经济萧条影响,工矿企业停产或半停产,经济效益下滑,投资力度不够,使税收收入下降,从而影响教育费附加等收入的减收。从具体项目分析看:去年排污费收入78万元,今年40万元,减少3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去年11万元,今年收入年底没有及时入帐;去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97万元,今年173万元,减少24万元;去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95万元,今年24万元,减少71万元;这是专项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

(七)预算外收入增减因素

预算外收入累计完成3788万元,与上年同期3492万元相比,增加296万元,增长8.5%。

收入增加因素:一是农业部门比上年多收8万元;二将往年教育体育局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农村中国小幼儿园保教费及学校经营收入,今年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使教育系统收入比上年多收274万元,这是教育收费项目逐步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的情况下,教育收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医院及基层乡镇卫生院就医人数大幅增加,门珍和药品差价收入逐步增加,使卫生部门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40多万元。四是广播局加大收视费征收力度,使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17万元。尽管个别单位收入比去年有所减收,但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收。

三、非税票据管理情况

财政票据不仅是非税收入征管的重要环节,也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专库管理。对票据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实行年检制度,对票据使用严格要求,不得串用、借用票据,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纠正用往来结算票据收取非税的错误做法,对往来结算收据用量较小的单位,实行财政代开。杜绝了往来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基本上实现了“以票管费”目标,全年共发放各类票据6676本,核销5870本,目前票据还在核销当中。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稽查,努力建立财政票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与改革,为完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不够,个别部门对政府非税收入认识不到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足够认识,未能从根本上实现非税收入资金“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三权归位;

二是非税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收入来源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集中下属单位资金的问题屡禁不止,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过渡性账户没有完全撤销。截留和隐瞒应缴财政专户资金,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自收自支或坐收坐支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非税征管力量薄弱,监督检查跟不上,且现有管理人员没有得到过系统的非税知识培训,人员搭配不合理,不能满足非税征管需要。

五、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宣传落实《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向深入。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下发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全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继续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清理销毁收费管理局成立以来保管到期票据,并从“购领,使用、核销、保管、监督”五个环节实现票据管理精细化。

四是加大监督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依法管理。按照《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监督,真正达到以检查促征管的目的,为深化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结合“金财”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搭建非税信息化管理软件,及早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适时联接,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增强征缴过程的透明度,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为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