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请示报告

禁毒办公请示(通用3篇)

禁毒办公请示 篇1

天台县人民政府:

禁毒办公请示(通用3篇)

近几年,我县毒情形势严峻,吸毒人员快速飚升,贩毒人员持续增长,合成毒品迅速蔓延,吸毒人群从一般群众向公职人员、企业经理阶层渗透,青少年吸毒人群占比巨大,我县的毒情已从初期毒情较轻状态步入快速发展蔓延的状态,已严重影响我县的社会治安,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制约我县经济持续发展。为确保我县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县政府解决以下两项经费:

一是增加年度禁毒工作经费。我县原有禁毒经费每年10万元,随着毒情形势的发展,禁毒宣传、缉毒经费、特情经费及日常经费投入快速增长。禁毒办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人员承担,根据《浙江省县级禁毒办(公安机关禁毒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浙禁毒办[20xx]67号)文件要求及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县级禁毒办应配备禁毒专职力量不少于7名,拟增加2名文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请县财政增加禁毒经费至每年30万元(毒情形势基本相同的仙居、三门每年的禁毒经费分别是30、25万元)。

二是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根据省、市禁毒委及《台州市“防命案、反盗抢、治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设有社区戒毒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配备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禁毒专职社工与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按1:20比例配备到位。作为平安考核的内容之一,去年我县此项内容考核为零分,今年省政府还将进一步扩大此项考核分值。经测算,各乡镇、街道需配备禁毒专职社工22名,请县财政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66万元。

以上两项经费共96万元(县禁毒办在20xx年7月1日向县会报告,县会原则上同意),请县政府予以解决,并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妥否,请批复。

天台县禁毒委办公室

二OXX年九月二十二日

禁毒办公请示 篇2

镇政府: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禁毒部门的指导下,我镇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破获了一大批毒品案件,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但受种种原因,特别是受毒品问题全球化的影响,我县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据统计,截止201X年12月,全镇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12人,毒品违法犯罪严重威胁着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禁毒委员会201X年禁毒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镇禁毒工作,特请求镇人民政府拨禁毒经费8000元,并从20xx年起,将禁毒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根据毒情斗争形势,以后逐年适当增加,为我县禁毒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X年X月X日

禁毒办公请示 篇3

瑞安市禁毒办:

我镇地处瑞上市西部山区,瑞安市十八个贫困山区乡镇之一。至20xx年7月份我镇在册吸毒人员98名,实有吸毒人员72名,禁毒形势非常严峻。今年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在镇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1万元的禁毒经费用于世博安保、禁毒宣传、禁毒嫌疑对象的排查、禁种铲毒等一系列工作,使我镇的禁毒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加强广大村民群众对毒品的本质和危害性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我镇党委、政府计划在下半年预计投入4万元用于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尿检帮教、禁毒宣传(广告牌等)、禁种铲毒、社工家访等一系列工作。由于我镇财政困难,特要求贵办补助我镇禁毒经费3万元。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