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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XX年,邵东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稳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保障民生,着力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维护邵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院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0件806人,不捕96件218人,提起公诉496件682人,不诉87件101人。坚持把黑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36人,起诉197人。如谭达祥、肖炜彬等10人抢劫案,赵品龙、李鸣等11人抢劫团伙案,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我院受案后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突出打击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98人。如肖奇良、唐焕明等6人盗窃40余万元特大案,我院受案后,2天内做出批捕决定,5天内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1人,起诉94人。如赵建飞、周仲权等人贩卖毒品麻古6000余粒案,我院在受案当天,即做出了批捕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可不捕的不捕,可不诉的不诉;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按照和解政策和自愿原则,认真做好当事人双方和解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4件,同比增加16件,使一些消极因素得到了化解。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维护青少年权益,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专人审理和帮教制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如我们在审查曾某盗窃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江某均系县三中学生,且为同班同学,案发后,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9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了不影响被告人学业,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我们对曾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积极创新办案思路,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一是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办案思路。探索和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重大复杂案件抽调精兵强将重点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快速办理;借助现代科技优势,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二是加强同公安、法院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了提前介入、案件督察、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推行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如熊必海、刘立清等人持枪抢劫案,我院接到县公安局通知书后,在第一时间派侦查监督股股长邓樱、副股长曾良平到案发现场提前介入,临场监督公安机关抓获了熊必海等犯罪嫌疑人,并在案件移送的第二天做出了批捕决定。三是克服困难,强化内部管理。我院刑检部门案件多、人员少,且大部分为女干警,侦查监督部门年人平办案超过100件,公诉部门年人平办案达80余件,相当于每位干警两到三天就要办结一起批捕或公诉案件。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工作量很大。因此,节假日加班、晚上加班成了刑检部门干警完成超负荷工作量的“法宝”。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工作,坚持日常考评、逐案考评,全面提升办案质量,XX年,市院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名列全市第一,取得了历史性飞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检上访专项检察工作,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推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1人次,办结上级交办案件8件,连续六年无涉检越级访。如赵雄鹏申诉一案,赵因合同诈骗被犯罪嫌疑人刘新华骗走15万元,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邵阳市检察院批复,我院对刘新华作出了不捕决定,赵雄鹏不服,到我院上访,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XX年6月16日,我院控申部门会同侦查监督部门联合约访了赵雄鹏,认真听取了他的合理诉求。6月17日,我院向县公安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尽快查实我院补充侦查提纲上所列事项,同时,派人协助公安机关获取了部分证据。8月30日,经请示市院和省院以风险逮捕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刘新华做出了批捕决定,申诉人赵雄鹏对我院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现已息访。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根据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创新办案机制,推行整体作战模式,形成“大自侦”办案格局,XX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判决12件12人),其中大要案12件12人,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0%和41%。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县人事局原局长兼组织部副部长张智德受贿案,县商务局原局长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邵东县国税局干部王堃玩忽职守案等。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克服了找人难、取证难、追逃难等诸多困难,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特别是在查处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件中,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外逃人员多,为缉拿嫌疑人,获取关键证据,我们先后多次到贵州、桂林、长沙、娄底等地追逃、取证,行程数千公里,通过2个多月的艰难取证、调查,才使该案圆满结案。此外,XX年初,我们还选派了5名办案骨干参与市院办理了原全国人大代表、城步县委书记吴艺珍系列贪贿案件,参办干警的突审能力、敬业精神受到了市纪检会、市检察院领导的多次表扬。这些贪贿、渎职案件的查处,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案件查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做到哪里。实行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拓展预防领域,提升预防效果。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1个,重点预防2个,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6份,提出预防对策30余条;不断创新预防犯罪新方法,利用adc信息平台在重大节日期间向有关部门领导发送廉政信息800余条,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到预防联络单位上法制教育课11场次,效果良好。如XX年9月预防职务犯罪股股长刘新时应邵阳市桥口超限检测站站长的邀请,给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一课,讲课中,刘新时结合典型案例及超限检测行业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特点及其原因,深入浅出,深受检测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立案监督5件6人。如罗宗利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未立案,经立案监督,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侦查机关未移送起诉进行监督,依法追捕52人,追诉11人。如袁少华抢劫案,经追捕后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朱超飞盗窃案经追诉,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潘前财抢夺案,经追诉,潘被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加强对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及程序严重违法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6人。如黄双全、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绑架案,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四被告人5年至5年半有期徒刑。我院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遂提起抗诉,黄双全被改判为有期徒刑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均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12件,经审查立案5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推行在押人犯约见检察官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的“双约”制度;为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提供方便,XX年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103人次,通过与在押人员约谈发现所内监管方面的问题15起,提出纠正意见15份。

二、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XX年,我院认真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教育整顿,提高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一是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和干警作风纪律整顿,通过学习调研、讨论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整改,干警的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意识全面加强。二是坚持文化育检,倡导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建立荣誉档案室,弘扬先进,培育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勉励、鞭策干警向模范学习,向先进看齐;开展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文体比赛活动,让干警在比赛中促进了解,增进友谊;组织干警参加健康体检,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坚持学习教育、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相结合,扎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院领导深入一线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全院形成了学知识、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全年共组织20余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3人参加了法律在职研究生进修,全院本科学历干警占全院人数的80%;坚持凡进必考,完成了对10名新录干警的考察、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网上办公、办案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无纸化办公、办案技能。XX年,我院15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公诉股、反渎局等部门被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模范集体,年底,市检察院考核的13个部门中,我院12个部门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并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文明标兵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一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和院领导值周制。出台新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调动了部门和干警工作积极性。推行院领导轮流值周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干警考勤卫生、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后录入电脑,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筑牢监督防线。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档案和干警廉政档案,实行跟踪监督和办案终身负责制;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拓展到干警八小时外;通过调查回访当事人、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意见等方式加强内外监督。三是加大教育防范力度。及时通报全国检察或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印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六个严禁》等小卡片,干警人手一张,并将这些制度和规定张贴在大厅墙上,时刻警醒干警。

三、围绕开展“检务公开年”活动,积极推进阳光执法

XX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年,为推动该项工作,我院业务部门紧紧围绕以检务公开促检察业务发展这根主线,不断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完善和创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阳光执法活动,先后于XX年4月29日、5月5日两次举行自侦案件案情通报会,共邀请10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我们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院自侦案件查处情况,并就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会后,还安排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到审讯现场旁听了办案人员对张智德受贿案及唐振贪污、受贿案等案件讯问的全过程,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接触。此举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也有利于他们了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真实情况,便于他们宣传。二是公诉部门开展了观摩庭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和市院公诉科领导观摩评议、现场打分,全年共组织开展观摩庭7个。侦监部门开展阳光批捕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监所部门推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双约”制度,并主持召开了检察、看守所、武警参加的联席会议。此外,民行部门召开了律检联席会议,加强了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拓宽了民行监督渠道。

四、围绕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我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检察工作汇报制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评议监督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2次。坚持和完善民主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不起诉、拟撤案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不多;三是执法作风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简单执法的问题,干警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根主线,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坚决、慎重、搞准”的方针,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日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促进公正司法。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源头防范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消除矛盾;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避免引发矛盾;结合办案延伸服务,积极调处矛盾;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切实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体外监督功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注重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回应舆论意见,提高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水平。加快信息化办案步伐,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治理整顿,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

四、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以“教育培训年”为契机,围绕建设职业化检察队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提高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五、着力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切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并及时向人大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的办理水平,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完善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批评、建议、意见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重视和支持,解决执法难题、改善执法保障、优化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牢记职责使命,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