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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东海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XX年工作回顾

XX年,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追求,围绕“争创一流法院”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涉诉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含旧存)13274件,审(执)结12031件,同比分别下降1.26%和3.06%。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居全市前列。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含旧存)832件,审结795件,判处939人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2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93件,交通肇事案件84件,对166名醉驾者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从严审结一批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对2名在监管、查处企业非法生产“地沟油”事件中严重渎职的干部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妥善审理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达1400多人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审结毒品类案件27件,被告人以90后为主体,低龄化态势明显。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拐卖越南籍妇女的丁某等四人分别处以三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377名初犯、偶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6%,为受害人兑现损害赔偿款4520万元。少年庭因成绩突出,被省综治办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含旧存)8305件,审结7467件。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道路交通等易发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化解此类案件2925件,调撤率45.73%。审慎处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6件,尽力消解劳资冲突和医患对立。妥善调处农户联保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446件,促进新农村建设。民间借贷纠纷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态势,全年受理此类案件2380件,同比上升11.6%,涉案金额4.05亿元。我院沉着应对,认真做好风险预警、财产保全、执行分配等工作。

(三)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含旧存)61件,审结61件。强化计划生育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立案审查392件,执结381件,对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3件,撤诉率21.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无一“不立不裁”行政案件。因连云港市法院系统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10月份以后我院暂不受理行政诉讼类案件,辖区发生的行政诉讼纠纷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审理。

(四)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诉讼执行案件(含旧存)3684件,执结(含程序终结)3327件,执行到位标的款近1.5亿元。10月底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实现与25家银行“点对点”查询,准确锁定1826名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查控银行存款3265万元。加强执行威慑,先后筛选389名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分批在东海电视台、西双湖论坛等媒体曝光,并将其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名“老赖”有期徒刑两年,12月初将一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月1日起,我院司法拍卖全部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操作,零佣金交易,全年上线拍卖成交22件,成交金额1377.69万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68.89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此类案件276件,到位标的款532万元。妥善化解一批涉执信访老案,为困难当事人争取执行救助资金52.6万元。

(五)认真化解涉诉信访。根据《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事件。“两会”、青奥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每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复杂信访案件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11件纳入涉诉信访集中化解案件全部化解。院长接待46次138人,所有案件均予以化解或交办。回访案件当事人17件21次。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并联网运行。

二、狠抓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一)加强案件流程公开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利用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人工服务窗口等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案件流程公开服务。5月份,司法公开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社会群众可以随到随看我院所有庭审直播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内网查询在办案件进展情况,通过互联网查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加快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通过“五星级档案室”验收。XX年以来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已完工,年底完成十年诉讼档案扫描和并网工作,即将面向社会开放查询。11月20日之后新收案件,按照要求逐步做到卷宗同步数字化扫描。完成网络直播庭审66件,同比增长106%。

(二)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从3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已结案件裁判文书,除规定不公开的,一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公布。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6409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倒逼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三)注重利用新兴自媒体。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我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实时播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情况。针对非法融资案件高发频发态势,通过微博发布了一批非法融资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暴富”谎言。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于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进入我院微博、微信。

(四)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确定1名副院长为新闻发言人,成功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利用媒体巩固和扩大司法公开成果,烧伤儿童状告《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制作人侵权案一审宣判后,及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书面回复。我院通过媒体扩大了该司法建议及建议回复的社会影响力。9月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我院审理的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而积极的讨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群众旁听、媒体采访等事项加强与媒体沟通,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三、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有新进展

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制定17项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举报投诉36件次,先后对2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严重警告等组织处理。活动中,注重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一位同志被评为“江苏优秀法官”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接见。原民三庭庭长王平同志因过度劳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牺牲,其事迹感人肺腑。

(二)积极探索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开展办案饱和度调研。学习江阴市法院等地先进经验,逐步推出院庭长办案、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主审法官选任等改革举措。全年院、庭长随机分案1525件,结案1418件,江苏法制报、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多轮报道我院院庭长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新华日报“全面深化改革在江苏”专栏将我院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作为江苏法院司法改革的一个亮点在头版刊登。通过遴选,10名主审法官组建团队开展审判工作。为积极配合改革,优化审判资源,先后招录15名速录员、4名法官助理、5名辅警。

(三)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待遇进一步改善,法庭干警津贴增多。青湖人民法庭主体已完工。率先在双店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制改革,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

(四)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依托省法院命名的“示范性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平台,加强与南京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院校战略合作,1名法官被聘为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2名法官到省法官学院兼职授课,3批次22名法官到南京大学进修学习。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xx届学术研讨会上分获一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为全省唯一,我院连续三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5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图书资料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书屋示范点”。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就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向县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司法公开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75人次。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院被市人大评为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我院的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官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二是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依然突出,胜诉权益兑现受阻,影响司法权威,制约司法公信;三是个别干警作风不佳、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四是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凸显,影响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五是司法环境不容乐观,少数当事人非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极端方式向法院施压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的关心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XX年工作安排

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我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东海、法治东海建设。认真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纠纷,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设立送达中心,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探索完善立案登记制、诉访分离、信访终结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在化解“执行难”方面寻求新突破,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征信系统的威力,让“老赖”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出入境、高消费等活动中寸步难行。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发挥院庭长在化解重大复杂案件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院庭长行使审判权全程留痕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用足用好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形成功能各有侧重的法院自媒体群。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司法公开服务。推进司法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多功能、一体化的审判信息管理中心。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书记员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五是努力深化法院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查找法院队伍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加强职业保障,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和改进审务督察等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对违法违纪现象一查到底。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不避短。

六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双店人民法庭司法改革的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司法改革中先行先试的作用。青湖人民法庭争取在上半年投入使用。提高人民法庭物质保障,对长期在法庭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优先落实晋职晋级等保障措施。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重担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东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疑罪从无:即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这不仅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该制度强调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对疑罪从无制度的典型概括。

2、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以上述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上述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XX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XX年8月21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在连云港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指定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连云区法院统一审理非其所隶属的司法管辖区的行政诉讼案件。

4、执行指挥中心:是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的执行指挥中枢系统,对于实现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整合各个执行联动部门的力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执行措施的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江苏法院系统的执行指挥中心整体定位为集执行信息和关联案件信息查询、征信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动等功能于一体,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平台、快速反应平台、案件征信和执行公开平台、关联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起“信息灵敏、反应快速、指挥有力、协同有方”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5、“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指法院针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要求,向协助查控银行发送,各协助查控银行通过网络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反馈协助查控结果。通过这一系统,人民法院查询、保全和执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更加快捷有效。从XX年起实现查询范围由个人账户扩大至法人账户,并尽快实现所有账户查封、冻结、划拨一体化。

6、远程视频接访工作:XX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开展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在两个月内开通网上申诉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同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使用,实现了全国四级法院的联通。5月底,我院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并联网运行。申诉信访人员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赴省进京信访人员可通过此平台和我院直接对话接访,此举既减轻了涉诉信访群众的负担,也为高效快捷地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新手段。

7、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网上办案,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省法院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开展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要求对每一个诉讼环节的案件材料进行实时信息采编,和纸质卷宗同步形成电子卷宗和影像卷宗。

8、主审法官制:主要是指通过特定的遴选程序将德才兼备的审判人员任命为主审法官,由其独任或组成合议庭对其所承办的各类案件全面负责,并直接享有对案件裁判权的一种审判运行机制和审判人员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法院管理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主审法官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9、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为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进程,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等突出问题,XX年7月29日,省法院出台了《关于积极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处理过程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司法工作者、社区干群、当事人及亲属等,采取公开听证、公开评议、公开释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案件裁判的评判,对当事人信访诉求的评判。错的依法纠正,不理解的耐心解答,无理的要善于利用社会力量共同教育、帮抚。

10、12368诉讼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集信息查询与互动功能为一体,涵盖互联网、电话语音、短信系统等多个现代化通讯领域,具有三项功能:主动向当事人进行办案节点提醒及信息告知;服务诉讼当事人和群众信息查询、提供执行线索、提出建议和投诉等多项功能;就开庭时间等重要办案节点对承办法官进行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