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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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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

岗位调研报告4篇

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改革,全区职工坚决拥护和支持,但是存在部分职工套改工种岗位与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不相符的问题,职工们反映强烈,思想波动大,给工区管理带来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我区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于11月9日-12日,由党支部书记张献斌带队,成员有技术主管葛令浩、副班长薛杰、职工代表许尔春、梅红卫、李庆兰、江升,前往济三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兴隆庄煤矿四家兄弟单位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一)四个兄弟矿井水电暖工区管辖范围基本相近,其主要工作都是负责全矿水电暖供应及维修、水源井设备检修、矿井水处理、办公楼水电暖维修、工广区照明维护和更换。

(二)此次调研的热交换运行工、中央空调运行工、水处理工(水质化验工),四个兄弟矿井水电暖工区所对应工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基本一致,所操作的设备原理和工艺流程基本相同,虽然设备型号、工艺参数、服务范围有一些差异,但是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二、热交换运行工定岗情况

1、x矿:一部分运行人员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泵工,套改后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另一部分未改岗的锅炉操作工在该岗位从事操作,此部分人员岗级为5岗。

2、a矿:工资套改前,一部分人定岗为水处理工,岗级为4岗副,另一部分原来是司炉工,在锅炉停运后,今年4月份定岗为水泵工,同时兼任软化水处理,套改后全部定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

3、d矿:一部分运行人员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泵工,套改后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另一部分未改岗的锅炉操作工在该岗位从事操作,此部分人员岗级为5岗。

4、s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热力运行工,套改后仍为热力运行工,岗级为3岗。

5、e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泵工,套改后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

三、中央空调运行工定岗情况

1、x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司炉工4人,水泵工3人,套改后仍为司炉工4人,水泵值班员3人,岗级分别为5岗和2岗。采取高、低岗搭配,主副司机使用,职工套改意见较小的原因是干活的套高岗,套低岗的工作量很小。

2、a矿:该矿的中央空调设备均为无人值守,不设专职岗位工。

3、d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泵工,套改后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

4、s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压风机司机,套改后仍为压风机司机,岗级为4岗。

5、e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泵工,套改后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

四、水处理工定岗情况

1、x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质化验员,套改后仍为水质检验工,岗级为2岗。

2、a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处理工,老岗级为4岗副,同时兼任热力运行的工作,套改后定为水质检验工,岗级为2岗。

3、d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质化验员,套改后仍为水质检验工,岗级为2岗。

4、s矿:工资套改前定岗为水质化验员,套改后仍为水质检验工,岗级为2岗。

5、e矿:工资套改前兼任热力运行的工作,定岗为水处理工,老岗级为4岗副,套改后定为污水处理工,岗级为2岗。

五、关于热交换运行工、中央空调运行工、水处理工三个工种定岗和工资套改的建议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职工思想,根据兄弟矿井同工种、同岗位的定岗情况,并结合我矿实际从事的工种岗位和性质,特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望上级组织给予采纳和解决:

1、热交换运行工:套改工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建议改为热力运行工,岗级为3岗。其定岗理由为:

(1)兄弟矿井同样工种设置:s矿从事同样工作的人员现定岗为热力运行工,岗级为3岗。

(2)生产工艺方面:岗位工持有地方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属于具备专业技能的特殊工种,供热面积大,安全生产责任大,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应定岗为热力运行工。

2、中央空调运行工:套改工种为水泵值班员,岗级为2岗,建议改为压风机司机,岗级为4岗。其定岗理由为:

(1)兄弟矿井同样工种设置:s矿从事同样工作的人员现定岗为压风机司机,岗级为4岗。

(2)生产工艺方面:岗位工持有地方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属于具备专业技能的特殊工种,供热、制冷面积大,安全生产责任大,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且噪音污染突出,应定岗为压风机司机。

3、水处理工:套改工种为污水处理工,岗级为2岗,属于套错工种名称,造成了无故下调了这个岗位的工资级别,从原先的水处理工4岗副,套改成现在的污水处理工2岗,建议恢复水处理工的工种,或新增软化水处理工工种,岗级应该高于热力运行工。其定岗理由为:

(1)兄弟矿井同样工种设置:煤业公司附属的各个电厂,其内部从事水处理的人员工种设置为电厂水处理值班员,岗级为3岗,劳动强度低于水处理的岗位。我矿实际情况是:所有人员持有劳动局颁发的锅炉水处理操作证,除了正常化验外,还进行软化水处理,供给中央空调、采暖循环、压风机房及电厂使用。另外,还负责压力容器、分气缸压力表的监测,兼任着热力运行的工作,虽然撤除了锅炉,但是工作量和职责基本未变,还是按照原锅炉水处理标准工作。

(2)生产工艺方面:岗位工持有地方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是具备水质化验、软化水制备、压力容器操作三种特殊专业技能的特殊工种,人工搬盐,劳动强度大,安全生产责任大,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应定岗为软化水处理工,岗级应该高于热力运行工。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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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

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是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难题。我们公司是一个改制不彻底的企业,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由于管理不畅,因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决定从今年起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职工收入的组成(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加班工资)。

一、为什么要进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从工资的形成来看,分配行为不合理 。我公司是从国营企业转换过来的,目前的工资结构虽然通过几年的变通,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计划工资,在人与工种,工种与工资的定位还没有真正地与市场接轨。体现在工资形式过于单调,内部分配平均主义仍然严重,在企业内部分配结构中,没有按不同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不同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并没有按改革目标所希望的那样真正拉大。知识、技术、人才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完全承认,企业内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和付力劳动的报酬区别在结构工资中虽有反映,但反映这种差别的岗位工资只占很小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变动搞普调,使平均主义分配趋于制度化,奖金津贴搞平均,人人有份,使收入分配与劳动严重脱节。

第二、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企业工资市场化。所谓工资市场化,就是工资以市场为基础而形成。这是与传统的计划工资相对应的一种工资制度。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工资分配必须适应将来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必须与市场工资水平接轨,计划经济模式下那种企业自我封闭式的工资分配形态将不能再存在。所以应尽快在思维方式和分配办法上实现转轨,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市场决定工资。我公司是由几个单位合并而成的,现在企业的人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出现了老人不得走,新人不能进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得到的多少主要由职工在企业的工龄、身体健康状况而定,这使得那些素质低、身体差、年岁高的职工一般不愿意离开企业,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因在一定的时间内与这些福利性收入无缘或得到很少,出现人才不肯来和留不住的现象,这就使企业职工形成冗员甚多与结构性短缺并存的局面。由于改革没有到位,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苦乐不均现象。

所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焦点问题。搞好改制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工资分配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在企业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来。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企业在拥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基础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即岗位等级工资制。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如实行岗位等级工资的,还需确定每类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工资系数),做到以岗定薪。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必须引入市场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企业对那些市场上对某种人才的需求量大大超过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而那些市场上对某种岗位人员需求少于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相对低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对那些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才,就确定大大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保护工资”。这样,使企业职工收入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相同层次的职工收入水平相适应。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从而,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留住关键人才,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第二,实行保留工资。在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中。为照顾老职工,我们实行老职工老办法,新职工新办法。公司将每个人原来的技能工资加原来的岗位工资再减去现在的新岗位工资后超过部分的工资都实行永久性保留。对新进职工就按照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三,企业实行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一般来说,增加年功工资,主要决定于职工工龄的增长,同时还应决定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大小和企业经济效益好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工资单元的作用。我公司目前实行一年工龄十元钱一个月的标准,占全部工资总额的3%。工龄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

第四,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奖金)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效益工资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实干,多做贡献的作用。效益工资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它一般采取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形式,全额浮动,对职工个人上不封顶、下保底的形式。

第五,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为了补和保障职工在完成生产任务中亨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保证职工加班加点应得的工资报酬。

街道保障事务所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岗位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调出情况严重。我街自XX年到现在共调出10人,主要原因是文化街对公益岗人员的管理,从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任务等方面要求与街道和社区同步,公益岗人员担负的工作任务量比较重、责任很大,公益岗人员自身压力很大,从而造成了人员调出现象;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三是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设置应该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来设置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招聘前,应该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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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党委和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帮扶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强对全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制,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近日,**区就业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座谈、电话咨询、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调研。

一、公益性岗位呈现的特点

据调查,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查,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国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国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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