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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调研报告4篇

本文目录2020年民政局调研报告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民政局统筹城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

根据州委常委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主题,州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抽调工作专班,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就全州的民生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民政局调研报告4篇

一、**州民生工作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比XX年增加了14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比XX年增加了77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自XX年以来,全州民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抢抓“福星工程”建设的机遇,充分利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闲置资产,大力推进农村福利院建设。XX年,全州共有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集中供养年人均15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000元。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即“加强党政领导、实行自治互助、发展循环经济、营造田园风光、提升人文关怀、长效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我州农村福利院的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XX年,州政府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纳入十件实事,XX、XX年分别下拨救助资金1686、2445万元。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州政府出台了《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病种、简化手续,降低了救助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和农村五保户的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500元,救助金额由30%限额提高到70%,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800元,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同时,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予了适当的院外救助。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上,增加了介于城乡低保的边缘户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药费5万元以上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困难的两类救助对象。在降低门槛上,取消或降低了起付线,在医疗保险、合作医疗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凭医院发票复印件再由民政部门给予30%-70%的救助,年救助总额不超过7000元;对五保户、“三无”人员全部取消起付线,人年救助最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对介于城乡低保边缘的困难户,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药费5万元以上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困难的对象,视情况一次性给予XX-5000元的救助;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或维持的低保对象,实行定额门诊救助,人年救助不低于100元。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目前**州民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影响了全面保障民生工作的实行,不利于发展“三州”战略。

(四)民生工作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保民生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保民生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屋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保民生工作政策及制度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保民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保民生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保障民生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民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民生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保民生工作的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民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保民生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民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民生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民生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保民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保民生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各类民生工作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保民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搞好保障民生工作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民生工作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二是推进保民生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屋、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保民生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保民生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2020年民政局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民政局统筹城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20年民政局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今年,我县被列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规划、试点先行”的理念和“四化并举”的目标,提出首先在xxxx村和xx镇xx村试点,逐步在全县全面铺开城乡统筹工作。因此,当前在我县推进城乡统筹工作面临重大的良好机遇,我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用新的发展理念调整城乡关系,用全新的机制整合城乡资源,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三农”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循环中统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社会的进步中统筹城乡发展繁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

近两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开发、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先后实施了村村通油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在社会保障方面先后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规范化卫生室的建设。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已列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抽调了专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还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我县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干部群众对城乡统筹发展概念仍比较模糊。调研中了解到,有不少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对推进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一是安于现状,故土难离。许多村庄虽然规模小,人口少,基础差,但大多数村民世代居住在这里,不愿意搬离。二是有的村民认为集中居住虽好,但担心会造成距土地较远,生产上会不方便;三是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所需投入资金感到压力很大;四是对于城乡统筹的含义有些误解和曲解。有相当部分人认为盖座楼、修条路就是城乡一体化。

2、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县与其他县市一样,城乡二元结构非常明显,农村依然落后,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不平衡、不同步,农村缺少集体文化生活的场所,没有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另外,由于受经济的限制,农村各项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

3、农民综合素质较差,思想观念落后。在我县的农村中文盲、科盲、法盲仍有一定的比重。农民思想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国小及以下文化程度占xx%,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种地粗放经营,打工只能卖苦力,从而严重地制约了农民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和规划尚不够明晰。我县作为试点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很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之中有很多建设性课题、难题需要我们破解,很多创新性领域有待我们探索。

三、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几点建议

1、抓根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统筹城乡工作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让老百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提高,在做群众工作过程中,要围绕群众的利益来开展。要深入群众搞调查,多争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让失地农民能得到生活的保障,跳出土地这个圈。

2、抓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理解什么是城乡统筹,为什么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使群众清楚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规划、特色、步骤,形成加快发展的氛围。

3、抓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政策是推进城乡统筹的保证。各部门要以改革的精神,打破城乡体制和政策壁垒,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来创新体制、完善政策。当前要突出抓好县城、中心镇和中心社区的规划,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体现风貌。要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

4、抓关键,突破资金瓶颈。通过在外地的参观学习了解到,凡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资金是关键。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抓经济,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更多的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壮大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强县资金规模,加大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业;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民。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办法,激励和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使之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四是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发展形式多样、产权多元化的农贷担保机构。积极引导支持农业银行、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三农”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五是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的基础上,着力营造由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重点的“洼地”效应,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建立起“政府引导、群众决策、项目补助、民资参与”的良性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抓产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空间规划和要素整合,调整优化城乡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布局。工业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通过各类园区建设,引导主城区产业向城郊有序转移。农业要因地制宜,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向交通便捷的交通干线集中。服务业按照全面搞活农产物资,促进消费品流通的原则,自上而下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二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带动农民的就业和增收,尤其是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作为发展工业的主攻方向。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托本地特色,努力开发名、特、优、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三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一批有品牌、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龙头企业、经营实体、社区组织、农民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发展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合作社跨区域、跨行业经营。

6、抓改革,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借鉴先进地市的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农民“宅基地换住屋,承包地换保障”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农民从农村和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搭建农民变市民的有效载体。积极探索和破解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有效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离乡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闲置土地、闲置宅基地和撂荒地普查,搞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产业聚集、集约经营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空间,为城乡各种资源的合理自由流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7、抓队伍,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战略任务,需要一批有活力、有朝气、有思想的农村干部来完成,特别是要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他们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和带动群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负责人中选拔干部,及时注入新鲜血液,把那些真正有文化、有胆识,思路新、点子灵,有群众威信,有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又具有改革和拼搏创新精神的能人推选为村支部书记,让他们带领广大农民完成城乡一体化这项新的历史变革任务。

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2020年民政局调研报告(4) | 返回目录

***市是人口大市、兵员大市和安置大市,退役士兵多、重点安置对象多、安置任务重是我市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工作中,我们坚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下大力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严重困难。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观念亟待转变。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退役士兵及家长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家长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对社会的就业形势和当前的用工制度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自谋职业宣传上不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许多退役士兵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安置,有的在选择自谋职业时患得患失,拿不定主意,虽然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天威集团是我市效益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每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都在50名左右,相当于每年给天威分配一个车间的人员,企业妥善安置这些城镇退役士兵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

(三)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难度增大。我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5000余人。由于我市优抚安置对象多,又毗邻北京,涉军稳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城镇退役士兵下岗问题逐渐凸显。从***年以来,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名,其中下岗(包括未落实工作岗位、未报到人员)***名,占安置总人数的16%。有部分企业下岗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求政府对他们重新进行安置,由于他们的要求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安置政策而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便开始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增加了压力和难度。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的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调整改革,安置政策落实的难度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近几年一年比一年严重。据调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安置政策和安置渠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一)安置法规政策改革进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速度不相适应。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经历了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和调整,但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安置政策仍具有相对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逐年减小;二是现行政策对自谋职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屋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三是对分配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规定不具体。

(二)企业用工自主与政府指令性分配退役士兵做法的不相适应。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由国家的统分统配,过渡到“自主经营、自主用人、自负盈亏”等四个自主权,最终形成了由市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政策,越来越难以控制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拿我市著名的民营企业长城汽车集团来说,无论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城镇退役士兵,都要考试进入。正是两者之间的严重脱节、不合拍,才形成了安置工作越来越难的被动局面。

(三)退役士兵文化技能水平与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相适应。城镇青年入伍后,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锤炼,政治素质高了,组织观念强了,身体素质棒了,可是不容置疑的是很多人的文化素质并没有得到多大提高,退伍回来后,尽管有国家的安置政策作保证,但是,企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的就业门槛也越来越高,他们成为就业的弱者,缺乏竞争力。拿驻我市的乐凯集团来说,因一名工人的操作失误(退役士兵),给该企业造成了5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造成部分企业对退役缺乏热情,甚至抵触,这主要是退役士兵本身文化素质的弱势造成安置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退役士兵的就业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择业观不相适应。当兵为国防奉献青春,退伍回来依靠政府安排正式工作,或者说“当兵就是为了有个工作”,这是广大城镇退役士兵和他们家长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就业观。尽管退役士兵和家长对

三、解决安置难的几点建议

在国家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法规和政策没有做出根本性改革前,针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行多元化安置对策,合理解决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保持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努力开创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一)严格落实政策,认真完成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安置政策,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法,多渠道、多途径、创造性地做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对拒绝接收安置任务和完成不了安置任务的单位,必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促使退役士兵就业,依法维护退役士兵的权益。

(二)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解决当前安置难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新的工作岗位。目前,在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方面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优惠政策,二是资金保障。要切实将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享有减免税、工商管理费和教育、招工优先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在财政投入上,建议进一步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标准,同时提高国家和省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资金补助标准。只要解决了资金这个瓶颈问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一定会步入广阔天地。

(三)加强服务保障,着力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协助劳动就业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为退役士兵创造就业条件,推荐就业岗位。各级安置部门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建立本市(县、区)退役士兵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在劳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窗口,建立退役士兵个人求职信息档案,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就业意向和市场用工需求,通过多种方式为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

(四)开展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组织技能培训,加强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的协调,根据市场需求,为退役士兵提供适应市场需要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退役士兵经过1—2年的专业技能培训,让每个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都能获得一技之长,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能证书,由学校推荐就业。培训经费由国家、省、市政府各负担三分之一。

(五)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扼制复员退伍军人的上访苗头。目前,造成一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的根本原因目前仍没消除,且造成上访的因素较多,牵涉面较广,为此,一方面,切实保障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近年来,涉军人员上访苗头明显加强,上访频率明显增加,涉及人数越来越多。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各个群体间的相互模仿与攀比,在他们看来,现在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提高,是不断上访的结果。他们摸准了各级党委、政府怕上访,认为“只要闹,就能解决问题,就能争取利益”。因此,建议上级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众多群体间利益的平衡,防止“摁下葫芦起来瓢”现象的发生。同时畅通上访渠道,分清各上访群体是有理访还是无理访。另一方面,加大对少数无理上访、危害社会稳定人员的惩治力度。对于个别人或个别群体为满足自己利益需要,不惜牺牲本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局面的人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整治。如果一味地去迎合满足他们的不合理要求,反而侵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与和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引发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