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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调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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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与关注,而老年人群体中,“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在研究老龄问题时,常常把无子女或有子女但与父母分开居住,只剩父母单独生活的这类老人喻为“空巢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类老年人已超过老年人总数的50%。伴随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求学的人数愈来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多。“空巢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如何更加关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最近,我们在江西宜丰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4篇

目前,该县有常住总人口29.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9127人,占总数的13.42%,其中农村老年人28849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73.7%。农村“空巢老人”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57%。为准确了解该县农村“空巢老人”的情况,我们重点调研了这类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调研中的农村“空巢老人”专指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乡辖区内居住的、只剩老年独自生活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基本缺失的老年人。我们对该县16个乡(镇、场)“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对该县潭山、双峰、石花尖、新昌、石市等五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按二个村6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进行抽样,采取点面结合,随机抽样,上户问卷调查等方法,辅以一定的座谈会形式,收集有效样本57个。现根据调查情况和我们的初步研究,就全县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江西宜丰县农村“空巢老人”的调研基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空巢老人”总户数2554户,总人数3538人。按年龄分类:60—69周岁1567人,70—79周岁1088人,80—89周岁728人,90周岁以上155人;按性别分类:男2235人,女1303人;按有无子女分类:无子女老人1287户,子女未住一起1267户;按经济状况分类:低保户363户,低保边缘户659户,非困难家庭1532户;按居住形式分类:独居1288户,与老伴同住1266户。

(二)经济状况

在上户调查的57户中,独居26户(其中无子女者8户)、与老伴同住28户、与智障儿子同住1户、与孙子女同住1户、与年迈母亲同住1户。总体看来,这些老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耕种养殖收入。有21户(年龄60—73岁之间)自己种了田,还有养了猪、牛、羊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的36.8%,说明农村“空巢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存。

二是子女给付赡养费。有29户子女每年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给付金额每年1000—6000元不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中有子女户数的59.2%。尚有40.8%的户数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究其原因,90%为自身经济条件差,无赡养能力,并非不孝顺。数说明,农村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尽赡养义务。

三是来自政策性收入。有43户领取了国家发给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占75.5%,有14户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占24.5%。

上户调查的57户,认为家庭总收入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占87.7%。总体看来,除少数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户外,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

(三)医疗保障

一是身体状况。上户调查的57户中,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体健康的21人,占37%;经常有点病的20人,占35%;体弱多病如身体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16人,占28%。总体看来,57户老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体状况偏差,其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续性令人担忧。

二是医疗保障。上户调查的57户中,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认为就医比较方便的有49户,占86%;认为就医不太方便的有8户,占14%。而认为生病了有人护理的有38户,占66.7%;生病了无人护理的有19户,占33.3%。数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生病就医和护理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关心程度。在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于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经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现实,一般除传统的年节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对父母的关怀大都通过电话问候。保持一个月内问候一次的有35户,占71.4%;一季度内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8.2%;半年问候一次的有5户,占10.2%;一年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8.2%;从不问候的有1户,占2%。数说明,绝大多数子女都关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体活动情况。村级老年活动设施情况,调查的5个乡镇场10个村都有老年协会,并有规模不等的老年活动场所,但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不经常,大都一年开展1-2次活动。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参加活动不积极,组织活动不容易;老年人参加活动情况,调查的57户中,喜欢并参加文体活动的仅12人,占21%。同时,询问57户空巢老人,认为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27户,占47.4%;认为没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30户,占52.6%。由此可见,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经济收入等因素制约,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较贫乏,感到孤独,寂寞的占比过半,与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相距较远,也表明农村文体娱乐设施亟待加强。

(五)权益保障

上户调查的49户有子女空巢老人中,与子女关系好的有40户占82%,关系一般的有8户占16%,关系不好的有1户,占2%;而57户空巢老人中,与邻里关系好的有50户占87.7%,与邻里关系一般的有7户占12.3%,与邻里关系不好的没有。

调查的57户空巢老人中,没有一例因与子女、邻里关系不好发生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0户有子女的空巢家庭子女不能履行赡养义务、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据老人自己评价,都是因为自己经济条件差的原因,不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我们认为,这里面或许存在家丑不外扬等因素,或许侵权行为这其间就存在,但调查情况显示,侵权行为应该是几乎没有,或者说有也是极个别。由此表明该县民风淳朴,尊老敬老风气良好。

二、江西宜丰县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当前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农村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不但需要衣食住行,还需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因此,随着“空巢老人”队伍不断扩大,带来了一系列养老困难和问题,在该县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收入低下,生活质量普遍较差

人过中年后,人的体能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衰退,这是自然规律。在城镇,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费或社保金,不需承担重体力劳动。而农村则不同,目前该县农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户、低保户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外,绝大部分没有养老保障,还必须通过承担重体力劳动赚取生活费。从上户调查的57户来看,有21户还种了田,而他们中年龄最大的有73岁。且种田的经济效益偏低,一年下来赚不到几个钱,仅能维持日常低消费。因此,在农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给付赡养费,则老人的生活质量就比较困难。

(二)年老体弱多病,健康与医疗问题还很明显

从上户调查情况看,57户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有16人,占28%。虽然该县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就医条件有较大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仍靠体力劳动维持生存的“空巢老人”来说,普遍存在“生不起病,买不起药”的情况,“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为这些老人的一种无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数感觉较孤单寂寞

老年人面对“空巢”会觉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撑和依靠。古有“天伦之乐”一说,所为“天伦之乐”就是儿女常在身边,儿女不在身边就无所谓“乐”。从上户调查的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看,有27户认为经常有孤独感,寂寞感,占55%。同时,由于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比较欠缺,加上山区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动也确实不易,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感为此而普遍存在。

(四)饮食起居无人照料,安全隐患比较多

空巢老人不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边的孤独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问题。我们在该县双峰林场库前村了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残疾,她有时一天就吃两顿饭,还常常是做一顿饭要吃几天。据了解,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特别是老人在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时,更为常有。同时,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差,安全意识淡薄,冬天用火、用电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灾害。

(五)老人处于弱势,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上户调查的57户老人中,大都与子女邻里关系较好,仅一户认为不好。在询问是否发生过子女、邻里的侵权行为时,回答却都是“没有”。但在其中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有20户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原因是子女也没有经济能力,为此我们不能排除这里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如果有,就该属侵权行为。对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通过各级组织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应进行法律援助。

三、加快和完善宜丰县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基本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高龄、病残、独居的困难“空巢老人”的救助力度,对困难“空巢老人”做到“应保尽保”,且做到“定期定量”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困难问题。

(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落实相关医疗优待政策。一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二是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困难“空巢老人”患大病住院时实行“病中介入”,让他们“生了病,看得起”。三是落实相关医疗“惠老”政策,如医疗机构要以村为单位建立老人健康档案;经常组织医疗人员到村巡回体检与诊疗;对高龄、困难“空巢老人”实行免除门诊普通挂号费、门诊注射手续费、门诊换药费和对床位费、x光片费、三大常规检查费、三级护理费实行减半收取的“三免四减半”等。

(三)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难问题,最重要的当属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而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XX〕35号)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对该县农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具体建议,一要按规范化要求办好农村老年协会,按“有班子、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的省定标准建设好协会这个老年人自己的组织,既要组织经常性活动,又要组织老人间互相关心和帮助,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二要逐步改善农村敬老院 的功能和设施条件,除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外,向辖区内的社会老人开放,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三要加大县乡村三级的财政投入,充分利用闲置的村部、村小、祠堂等场所,改造成为村落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这方面,该县潭山镇龙岗村、天宝乡上梅村做了一些有益探索,龙岗村利用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政策资金集中建了一些房屋,上梅村利用村小改造了一些小户房,供本村有养老困难的“空巢老人”集中居住。所建设的养老中心既要提供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还要建立辖区内“空巢老人”的信息资料,推行“问讯制”,对不能到中心活动的“空巢老人”,可通过电话问讯而及时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如果老人需要,还可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四要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金到农村兴办养老服务业。

(四)加强农村文体活动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针对老年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逐步建立老年文化 活动室,老年健身活动场所,由老年协会来组织、管理,开展多种多样的娱乐活动,让农村“空巢老人”走出孤独,走出寂寞。

(五)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等传统孝老教育的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切实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的财产权、被赡养权及再婚等合法权益。县、乡要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农村老人提供法律服务,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及时依法处理和打击对老年人的侵权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空巢老人”现象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与关爱。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这一问题日益凸显。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发现了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扰与问题,我们希望农村“空巢老人”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帮助,能够将尊老爱老的美德传承下去,让农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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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老龄委统计和信息工作座谈会公布的数显示,目前,我国有2340多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全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个别老城区的“空巢老人”家庭已达到80%以上。据了解,我市空巢老人在常住老人中的比例也不小。近日,本报记者带着一份关注走访了部分“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

精神空虚大于物质匮乏

很多空巢老人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也许不缺吃不缺穿,但是每天都觉得无所事事,要么在家静静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要么在养老院里等待吃饭的时间。

在西江南路居委,已独居生活了XX年的黄伯昌老人跟其他空巢老人一样,无法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只有闲时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开玩笑逗逗乐,才是他一天最开心的事情。

住在清宁坊的梁秀霞说,自己今年七十七岁了,退休也已二十七年了,本来可观的退休金足以支撑日常的生活,但是儿子下岗,儿媳妇又身患重病,昂贵的治疗费用致使家里生计困难,后来儿子不得不外出打工,二十年来自己独自生活。平常打扫自己门前的街道和摘晒鸡蛋花是唯一的乐趣。随后,记者走进梁秀霞的家,粗糙的水泥地,破旧的瓦片屋顶,窄小的客厅里摆放着掉了漆的破旧的桌椅,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只有瓶瓶罐罐摆放得整整齐齐。

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梁秀霞这样的空巢老人,很少跟周围的老人聊天,即使城区有亲戚也很少走动,因为他们一个人生活惯了,没有什么事,不愿意去麻烦“别人”。

【生活依靠】★★★

热心乡邻及时相帮

由于没有电话,梁秀霞基本上联系不了自己的儿子,“有什么特别的事,只能去邻居家里‘借打’。”梁秀霞说,附近的街坊人都很友善,平常有什么事情,也是邻里互相帮助。

邻里的帮助也许是空巢老人解决一些困难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了。 (范文网 ) 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我们的上班时间,许多事情居委会可以帮老人家解决,但是晚上或者周末就很难了,而且老人的病痛发作大多在夜晚,邻里间及时的帮助是最有效的办法。”

而对于黄伯昌老人来说,邻居都是些上班族,所以他只能求助于乡里,倔强好强的他说:“认识的一个乡里住得离我家不近,偶尔他会问我要不要帮忙,有没有困难,但真是有困难了打电话过去,等他赶过来,恐怕也不及了。”

【问卷调查】★★★

过半空巢老人孤独感强烈

现代生活节奏较快,许多子女忙于工作,对家中老人的关心不够,老年人很容易感到孤独,不良情绪找不到宣泄渠道。“作为子女的我们即使再忙,也应该抽空看望父母,多聊天,多交流感情,尽孝要及时。”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道。

在记者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我市的“空巢老人”中,58.6%的老人感到孤独或非常孤独,精神缺乏慰籍;在与子女的交流方面,子女偶尔探望或者很少探望的为37%;在人际交流与健身娱乐参与方面,很少参加或者不参加的达50.6%。由于与子女来往交流不多以及对外互动活动参与率不高,超过半数的“空巢老人”感到孤独,精神生活缺乏慰籍。在入户走访几位“三无”空巢老人时了解到,端州区政府雇请专人每天为其提供免费上门搞卫生、买菜等服务。但是,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目前仅限于“三无”老人,绝大部分有此需求的困难“空巢老人”未能享受该项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未能全面铺开。

【外地游子】★★★

儿女不在家,健康是牵挂

“高中时候的愿望,就是尽自己的能力考一个远一点的大学,越远越好。结果就在这个地方扎根了,结果远离父母了”,XX年来到肇庆学院念书的陈女士,如今已经是孩子的妈了,来自山东的她乡音未改,却已经离开家乡XX年了,每逢佳节,陈女士总会在电话里给父母道一声节日快乐,因为现在也有了固定的工作,只能是过年的时候回家看望二老,陈女士的孩子已经5岁了,可每次见到外公外婆仍感到很陌生。

“我不在家了,爸妈菜都少吃了几个,炒一次菜要吃上一天”,的哥李永生是河南人,来肇庆工作有3年了,他说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的牵挂特别强烈,经常打电话要他回家,“现在父母还能自己照顾自己,我出来想多赚点钱。”李永生说他每个月都会寄钱回去给父母,让他们生病了也能够放心去看病,因为不能陪在老人身边,老人健康是他工作时最大的牵挂。

龙应台这么比喻:“父母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挡风遮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记者接触过许多在肇庆定居的外地人,他们其实是很关心家中老人近况的,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与游子们的距离也许是一条河、一座山、一条路,身在外地的他们,也许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常伴父母左右,可只要听到父母在家乡过得健康平安,就是他们最大的安慰。

【机制探索】★★★

健全制度是“老有所养”的根本

高龄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以及老人空巢化的进一步凸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黄学武在《XX—XX年度肇庆市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汇报》中提到,如今全市总人口422万人中,60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就有50.5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2.9%;到XX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8万人,约占常住总人口的13.8%;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5万人,占常住老年人口的13.8%,空巢家庭老人已经超过30%。

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把“老龄事业”列入了“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XX年,全市共投入老龄工作经费104万元。全市城乡贫困老人共有1200多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XX年全市已把年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的农村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市城乡人均月低保标准273元、226元;人均月补差173元、108元,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市各级共投入老年福利事业建设资金1500多万元,全市现有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51个、门球场48个、敬老院110间、星光老年之家118间、光荣院6间、老年公寓1间,新成立的市安老康复中心,设置床位有100张,对缓解城区养老床位紧缺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位从事民政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认为,建立健全关注空巢老人的制度,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根本所在。

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范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3) | 返回目录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XX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 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空巢老人调查报告(4) | 返回目录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XX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XX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 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国小教育的占33%,受到国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 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 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 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 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5年,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 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结束语: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