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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医院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完善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医护人员、患者、医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本预案:

医院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一、组织机构

1、医院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李晓明

副总指挥:宋世兴

成员:任福军魏国强张剑钧杨海春贺秀芹王维军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院办室主任:宋世兴

成员:杨海春贺秀芹王维军王向东邢军

3、办公室下设协调联络组、灭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医疗设备抢修组。

(1)协调联络组:

组长:王维军

成员:王晶张媛媛

负责事故处理的协调及通信联络工作。

(2)灭火组:

组长:宋世兴

组员:王景利王彦珉孔庆学哈光兴黄森孙德明史立全

负责实施灭火和疏散工作。

(3)医疗救护组:

长:任福军

副组长:贺秀芹

成员:于龙飞宣素萍钱智辉许景莉张占明

丁福玲

吴玉华王欣欣曹玉凤夏永强孙德祥吕艳

任务是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向东

成员:王景利王彦珉司玉龙夏艳杰

任务是负责水电抢修和物资保障工作。

(5)医疗设备抢修组:

组长:王向东

成员:王彦秋王景利

任务是负责医疗设备、高压容器的抢修工作。

二、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1、如院内任何一处不幸发生火灾时,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要立即向院办室报告(办公室电话: )

2、院办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了解发生火灾的地点和火灾的大小情况,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灭火。

3、如果火势较大,不能自救时,应迅速打电话119报警求援,并做好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进入现场的工作。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防火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员受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总务科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科组织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其他友邻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医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医务科、总务科、设备科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6、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六、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1、事故报告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事故统计对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据。

3、事故分析总结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4、进行奖惩

医院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院安保、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全院各部位发现火险火灾的发生,首先组织全体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组织各科义务消防员、科室工作人员用手提式灭火器和室内固定消防栓进行初级火灾的控制扑灭。

2、及时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说明用什么引发的火灾,时间地址详细,在什么地方接警,最明显物在接警人手中。

3、紧急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引导组及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有序疏散和应急逃身,疏散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程序进行。转移到安全、空旷的地方,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4、疏散逃身时,尽量选择安全出口,低姿势前进,不要深呼吸,情况可能话,用湿毛巾或毛巾捂口和鼻子,防止烟雾、有害气体进入呼吸道。

5、安全防护组,首先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楼内失火切忌慌乱,时间就是生命,千方百计降低火势蔓延速度,为逃身赢得尽可能多的时间。

医院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市卫健委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小医院”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采取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确和落实“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医院”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医院: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小医院”,家属区、实习生楼、进修生宿舍等不得违法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五)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全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要符合规范,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消防培训到位。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属地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小医院”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自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小医院”逐个进行排查,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小医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踪问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彻底不放手,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其他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小医院”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置充电设备,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液晶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经常播放火灾警示片,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组织“小医院”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区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兰祥同志任组长,协会办主任陈玉秀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并组织开展集中的培训,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5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小医院”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填写《“小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象统计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予以督办,并做好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医院”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小医院”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负其责,加强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医院”消防监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填写《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表3)一并报区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