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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8篇)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在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得到快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切实做好事故紧急救援和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8篇)

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机构的指导和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我县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林业领域生产事故要同时上报市林业局)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报告事故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括;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处理程序和措施

局安全办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信息后,应迅速与事故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协同其他救援单位有关力量,共同开展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组织领导;

2、调集力量,明确分工;

3、排除万难,全力施救;

4、引导舆论,杜绝谣言;

5、追究责任,吸取教训。

(二)工作内容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长由赶赴现场的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由发生事故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1、事故处理指挥部职能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指令。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救援请求。

(4)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材料。

2、现场指挥部职能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督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2)抢险组:主要是现场机动人员,协助抢险救治。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运送现场急需物质装备,输送现场的疏散人员。

(6)技术勘验组:负责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进行物证、痕迹、文件等收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7)善后处理组:负责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8)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杜绝谣言产生,维护社会稳定。

(9)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做好协助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10)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单位要切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的预防措施,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随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质量逐步提高,在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林业生产在出现安全事故后能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林业生产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游县林业局本部及局属单位辖区内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各项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工作原则

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台账管理

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预案台账(见附件1)。

四、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范围

局属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林场总部及各工区的所有房屋和设备设施、森林防火、粉尘防爆、涉林旅游、林木采伐运输、木材加工以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民爆器材等。

2、发生事故类型

(1)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各工区房屋倒塌或者用火用电发生事故;

(2)涉林旅游、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发生事故;

(3)林木采伐过程发生事故;

(4)生产建筑模板过程中尿醛胶的使用或储存方式不当发生事故;

(5)木材加工企业木制品和边角料的存放不当、加工过程发生事故。

3、风险评估报告

对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风险点进行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做好存档。

4、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掌握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及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要按时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登记(见附件2),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直接使用。

五、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林业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县林业局第一责任人

第一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其他领导

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3)统一协调林业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联系驻地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

3、各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通知救援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3)办公室负责组织运输力量、指挥伤员转送、联系医务人员抢救伤员、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4)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5)其他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和其他支持。

(6)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仙游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拟订本单位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需的物品;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由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抽调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制定实施抢救与救援方案,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4)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6)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7)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善后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计划财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

(2)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4)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

(5)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联络方式

市政府安办:值班电话: 传真:

市林业局:值班电话:传真:

县政府安办:值班电话: 传真:

县林业局:值班电话:传真:

八、启动终止

(一)预案启动

发生事故或者超出下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和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并执行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救援行动结束,由指挥部宣布安全事故救援终止;

2、做好人员安置、补偿、赔偿等工作;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并视情同时向119、120、122报警;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林业局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林业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设立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小组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群众,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各救援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加强联络和协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局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救援、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由局安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对事故开展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三)所有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群众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和公众自救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附则

(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责任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行为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三年,即20xx年9月至20__年9月。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铁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突发性事件是指建设期间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突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或产生严重危害和灾害。主要安全紧急事故如下:

桥梁高墩、悬灌施工人员安全;

架桥机和运梁车倾覆危及人员安全;

爆破施工人员安全;

突发火灾危及人员安全;

水上作业危及施工安全;

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落石等危及施工安全;

漏电触电危机人员安全等。

1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主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制定新建哈大客运专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其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前期,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提前预测,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及配备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防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队、作业班组紧紧结合各自施工区的实际,成立抢险救灾小组,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包括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施工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指挥部/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2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在各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建立医疗救护小组,施工队建立抢险救灾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见"图2-1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图"。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若出现地质灾害的紧急情况时,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讨论应急方案,发布各项抢险应急指令。

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是迅速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设计、监理单位,会商处理方案并按照设计和监理单位的相关指示和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的职责是迅速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抢险救灾小组,落实、指挥实施应急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图2-1 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图

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本部门落实应急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

施工队队长在出现紧急情况后,与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并带领应急和抢险救灾小组实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医疗救护小组:经理部医疗救护小组有医疗救护经验的医生3~5人,配备医疗设备齐全、先进的医疗救护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奔赴现场。

抢险救灾小组:抢险救灾小组由施工队长领导,由富有丰富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强壮的中青年职工、管理人员组成。在发生紧急情况下时,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投入应急抢险施工。

3 应急处理程序

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请示报告工作,是缩短救援时间、减少损失、减少事故影响至关重要的一环。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做到迅速、准确、逐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现场组织者要负责保护现场,勘察现场,查找事故见证,保存好可疑物证,寻究事故线索及原因,并做好记录。

抢险方案确定后,要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序、减少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施工生产。

4 突发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⑴抢险器材准备

物资设备部按抢险需要,提前备足抢险器材,如草袋、抽水机、速凝剂、发电机、灭火器及一些切割、焊接用具,供氧瓶、担架和其它抢救器材与药品等,这些器材分发到抢险预备队,分人保管,并熟悉用途和用法,分放在易于装卸地点,平时不能动用。

⑵人员准备

凡担任抢险预备队人员,休息时间内允许在现场附近活动,如远离现场必须请人代替,而且须经队长同意,保证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投入抢险。

⑶抢险技能准备

对参加抢险预备队人员进行抢险技能培训,使他们熟悉抢险步骤、方法、器材使用。

5 突发洪水的应急预案

⑴人员准备

成立防洪领导小组,组织防洪抢险预备人员。

⑵措施准备

①对全体职工进行防洪教育,强化防洪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施工防洪工作,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②坚信"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并健全防洪体系,严明防洪纪律,备齐抢险设备和防洪物资。

③防洪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对在建工程,临时工程、施工驻地通讯及电力线路、交通设施、防洪物资机具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指令整改落实解决。

④指挥部根据施工工程的地域特点,确定防洪重点,落实防洪抢险机具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组建防洪抢险队,并加强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洪的能力。

⑤桥梁路基已及时做好排水沟和地表放水工作,对生活区及驻地做好防洪排水水沟,保证人员与工程安全。

⑥对位于河道可能受洪水侵袭的工点,要求经常根据天气变化与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汛情,争取主动。

⑶应急步骤 ①发生紧急汛情时,防洪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抢险人员赶赴现场。

②在领导统一指挥下,听从安排,分工协作,分组协作,分组行动。

③防洪抢险队在领导指挥下,负责人员救助与物资设备的打捞,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④同时利用抢险物资,设备加固河堤和排水工作,以防洪水外泄与水流不畅。

⑤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与护理,并安排车辆就近医院救治。

⑥根据汛情,继续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资金供应,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⑦要求全体员工在紧急情况下,汛情抢险高于一切,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听从指挥、降低损失、争取汛后早入恢复生产。

6 水上作业应急预案

⑴人员准备

成立水上作业应急指挥小组,组织抢险预备人员。

⑵措施准备

①对全体职工进行水上作业安全教育,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各项水上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②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特大水上作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严明水上作业纪律,备齐抢险设备和抢险物资。

③以人为本。把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作业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

④水上作业应急指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对水上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指令整改落实解决。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一组:

第二组:

2、指挥机构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特别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园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专题会、班会等时机,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学校开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要对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完善基础台账;做实验时要有专人看护,对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故障、老化等)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必须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毯必须做到严格审批,不使用时严格做到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处应加强作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还应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 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2) 超出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 需要省厅处置的其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1.4.3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学施救。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适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以及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2.2 工作职责

2.2.1 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和处置工作;

(2) 加强对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对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 审议、批准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对有功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单位及人员作出处理;

(4) 批准和解除预警,决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及人员的组织、调配;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核、批准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传达贯彻省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和指示精神,拟订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组织实施;

(2)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预案,定期评估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工作,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 收集整理与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加强应急救援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

(5) 执行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

(6) 组建技术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省厅现场指挥部

(1) 负责对事故现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的组织、调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伤亡损失以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3) 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会商,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

(4) 加强与事故现场其他参与救援工作的部门及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临时工作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应急救援现场表现,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6)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事故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排查辨识和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厅值班室。

3.2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迅速上报事故信息,每级报送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省厅应急办提供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为省厅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 预警行动

3.3.1 预警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是:Ⅰ级预警(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预警(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预警(可能引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Ⅳ级预警(可能引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迅速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级别的建议,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部门网站、办公内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及发布机关等要素。

3.3.3 预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收到省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1)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全体人员到岗,24小时现场值守;成立专家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规定地点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到位。

(2) Ⅱ级预警(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专家组成员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所属单位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准备。

(3) Ⅲ级预警(较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保持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全天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配备情况作出安排。

(4) Ⅳ级预警(一般状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取得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习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管理。

3.3.4 预警解除

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经省厅应急办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会商,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或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4.2.1 预案启动

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启动本预案。事发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本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分别由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2 主要措施

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厅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踪掌握事态最新发展;

(2) 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

(3) 组织会商、研判,制订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施行;

(4)成立现场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系、沟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厅直有关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挥机构,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本领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援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成立本级现场指挥部,在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厅现场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4.3 指挥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按照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全力遏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4 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及其他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作出调整,采取其他临时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涉及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领域(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应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据应急救援进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程序及相关规定。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征用和调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4.6 群众安全防护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切实做好事发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 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应急运输车辆,做好疏运组织工作;

(3) 根据事发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为遇险群众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

4.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发地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社会力量的支援,由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安排技术专家,携带专业设备,切实做好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集中收集整理、综合分析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完善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9 信息发布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成立负责信息发布的临时工作组,及时整理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

4.10 应急终止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省厅现场指挥部确认,报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实施本预案,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善后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基础设施。

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事发地善后处置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受损财产的保险受理及赔付工作,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助金、抚恤金的资金来源。

5.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相关部门及单位成立调查组,独立或在省、部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工作进展以及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省厅现场指挥部应当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省厅应急办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方案等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等基本环节,保证各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地、本领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厅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调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装备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处于待命状态,能够随时调配并投入使用。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组织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专业特长及装备水平等情况,并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依托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建设,按规定数量配备客货运输应急车辆,并根据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辟应急救援运输特别通道,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受损路段,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应急运输车队的组织管理状况,并加强监督检查。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积极为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单位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使用、征用调拨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按规定数额配备,防止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

应急状态下,省厅应急办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领域、跨部门单位的物资调配,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2.7 资金保障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资金准备。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7.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省厅应急办应当加强对本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7.2 公众信息交流

省厅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7.3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本地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救援队伍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综合演习。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检验评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厅应急办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与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定期对本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组织技术专家评审,报经省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执行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坚决,行动迅速,指挥有方,为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

(2) 承担并出色完成应急救援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 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事发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

成员: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部

20xx年6月16日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春节及全国"两会"临近,为确保我园安全生产、治安稳定,游园持续井然有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吸取"2.11"公共场合持戒杀人案深刻教训,我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即日2月15日起安保部牵头和园内值班领导、干部在我园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防空部署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园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制定治安防控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排查我园区内安全生产和治安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综合施策,狠抓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公共场所爆恐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祥和的游园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游园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3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扎实推进,成立西安市莲湖公园春节"两会"期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平

副组长:白海霞 侯耀华 王 军 颜 亮

成 员:邱 峰 姚凤杰 甘秋明 朱 引 袁芳 杨洋

领导小组对全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报送。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由安保部负责人邱峰负责。

四、检查内容和范围

重点防范游客和公园环境人为制造的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游客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认真检查办公院及各部门、库房、配电室、北门两侧沿街门面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期限及状态,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和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情况,确保畅通。农机设备使用散装汽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存储散装汽油情况;及时清理修剪枯枝危树,防止倒塌脱落伤及行人和火灾隐患;检查绿化养护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从农药采购、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要有严格检查登记记录。杜绝园内进入一切违禁物品,杜绝外来隐患安全事故。做好园内施工围挡区域安全及夜间值守工作,驻园人员的登记和安全管理。对公园的水、家属院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园建筑物、基础设施、办公院及临时人员(工)暂住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用电线路设施都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标准。井旁、湖边、水边、高压线等危险地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治安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确保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细致排查,及时整改。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治安防范布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包括影像资料)。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逐一销号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为了确保我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群众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七)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李继录

副队长: 吴晓晨郝凯瑞

队员: 第一组:邢彦宏周炳宏刘锦飞丁大伟柳安苏维正华凌霄吴建新何亚龙王世泽李怀录杜立乔桥刘锦业高翔马壮飞

第二组:李海瑞何永祥刘海宏贾志远杨虎郑玉斌刘春雷冀涛郑建国黄国录孙洋张东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八)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九)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十)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十一)应急保障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十二)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一、成立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处理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

2、做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把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3、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和救助工作。

4、配合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将信息尽快报告给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逐级上报。协调消防救援大队对可燃物的性质、数量、火势、燃烧速度及范围做出正确判断,迅速进行灭火。

2、如有伤员情况,及时向110、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烟花爆竹管理:

1、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必须合法经营。

2、协调县供销社、公安部门禁止城区内居民及群众燃放烟花、爆竹。

3、如有举报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值班带班领导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立即制止。

4、如有发生伤害情况,拨打110、120请求救助。

四、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马上启动本预案。

2、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值班带班领导应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协调有关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3、现场情况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根据现场情况,果断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人证、物证。需要时,及时请示有关部门进行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5、在事态得到控制后,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后果严重、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丁国旭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各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孝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计划u>安排、协调汇总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各学校要悬挂有关《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宣传横幅,营造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横幅标语悬挂时间为6月1日―30日。

2、各学校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班、团、队等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站、闭路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3、各学校至少出一期宣传安全知识的黑板报,并在宣传栏中宣传安全知识。

4、各学校要召开一次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的主题班(团、队)活动,组织演讲比赛等。

5、各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师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逃生自救知识竞赛。

6、各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一次法制报告,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7、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演练活动。

8、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舍、用电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要把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作为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⑴各学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是平房校舍、厕所、校园院墙等。

⑵各学校要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排查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楼房建筑、微机室等避雷工作。

⑶各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特别是食堂和饮用水管理,严防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季节性常发疾病的防治工作。

⑷期末阶段考试频繁,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其心理调试能力,避免学生出现极端行为,要加强问题学生、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确定教育责任人,落实教育防范措施。

⑸加强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严格排查和整改车辆带“病”运行,严重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疲劳驾驶和和证车不符等重大隐患。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本部和各村小认真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要详实具体,并附有活动安排,于6月1日前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校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声势,真正达到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目的。

3、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期间,中心国小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学校要及时书面上报本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各学校不少于一篇。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8日前书面报中心国小安全管理办公室。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l、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4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盲点、黑点,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建平安、和谐富官庄。

二、任务目标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普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整治范围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国小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二)普查整治内容

依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手册》中不同行业的检查标准,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普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普查阶段(4月上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依据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逐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普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三)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村、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毕的,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全力。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凝成抓普查整治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切实在全乡构建起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畅通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政府将组成工作督导组,调度、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开展。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5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及办事处安监站()、派出所()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冬季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晋中煤销字【20xx】4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公司特制订《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方针,对矿井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如下事故,火灾、结冰、煤气中毒等。

第二章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特成立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赵献荣

常务副组长:杜有水

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室(区队)中层以上负责人组成

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副主任薛俊峰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有一名公司副总经理值班;各科室(区队)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值班;其他成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保持联系,随叫随到。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

4、对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井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冬季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关部门提高应对冬季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防范能力,按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通信联络工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汇报。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防急救援预案启动时,在本公司调度室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第八条指挥长、现场指挥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动作,指挥顺畅。

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灾方案,执行救灾命令,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当方案和命令不适应现场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建议,指挥部修订方案后,组织实施;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避险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临机处置,事后向指挥部汇报。

第三章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九条公司必须预留20-50万元应急救援经费,并储备足够数量的救援物资及其它常规铁锹、沙袋,灭火器等备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等。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按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格现场管理,重点检查现场防火、用电管理等情况,防治坠落、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冬季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确保不冻伤人、不冻坏机器设备、管路阀门等,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切实抓好生产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7

一、活动目的

根据XX县**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第**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学校安全发展,保障学校平安,创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1、组织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利用周务会的机会,在教师中组织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增强教师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2、利用学校星期一升旗仪式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安全、防自然灾害安全等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3、利用学校校园广播网,通过小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

4、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办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专刊,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等。

5、组织开展暑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印发《暑假安全告学生家长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6、做好每日安全教育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护能力。

7、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20xx年暑期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8、利用《生活生命与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养。

9、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排查隐患,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师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学校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保障学生安全。

3、做好总结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是实施""规划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我镇实施"工业立镇、富民强镇"战略关键之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规划,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以较大以上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着力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力度,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四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委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8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8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1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完善县安委会机构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职责,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任安委会成员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安全社会化管理。

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加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述职制度和岗前安全确认、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风险定期分析等重要制度,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生;完善安全执法政务公开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准入和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20xx年全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100%的矿山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巩固和扩大矿山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视频监控、尾矿干式堆排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新增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采石场20家以上。严格矿山安全行政许可,按期完成延期换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

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落实凡是没有在划定的化工集中区的新申办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一律按不符合安全条件不予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的规定。督促采用危险工艺生产危险化学品以及涉及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品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方面:巩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成果,推广应用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方面: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xx〕50号)。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化平安畅通工程,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加强校车、电动车安全监管措施。深化渡口渡船、各类船舶特别是砂石船舶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以及落实大型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实施渡改桥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消防方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方面:加强冶金机械等工贸其它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钢水包倾覆等事故。加强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加强铁路、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力度和频度,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级特别是乡镇"打非治违"工作职责,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完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多发或事故隐患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及时发出警示通报,实施约见警示等。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执业资格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工作。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有达标等级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100%,且80%以上达三级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好《**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20xx〕25号)和工伤保险缴费浮动制度。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继续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树立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建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室,安排专人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库。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三同时"审查率达6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木质家具制造等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其他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职业卫生先进企业。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建立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依托"金安"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据库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科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企业要完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道路运输领域要采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利用监控平台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的机制。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建立"五可"监控系统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引导和带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要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国小校等,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工业园区和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完善委托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业余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六)积极推进宣教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大对国务院《意见》、《通知》、安全生产""规划和自治区政府12号文件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语牌。电视广播报纸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各类安全培训。企业要认真做好"三项岗位"、企业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健全培训档案。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每年轮训一遍。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对新进、转岗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队伍,实现重点企业至少有1名具备资格的监督员;加强培训安全生产督导员。搞好换届后乡镇、村(社区)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要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国小教学计划并加强实施考核。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工作。

(七)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安办。报警电话119。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村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二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各村医生

4.情况通报及后勤保障组

(1)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2)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快速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

成 员:

5.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

成 员:

6.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

成 员: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