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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迎检实施方案(精选3篇)

创卫迎检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399号)以及x年3月召开的四川省职业病统计报告及网络直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自x年起,各地职业病信息报告工作将启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我中心根据新的职业病报告系统的运行要求,特制定职业病信息统计及网络直报实施方案。

创卫迎检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的原则。

1、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监测点)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

2、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的疾控中心,代其进行网络直报。

3、各责任报告单位进行职业病信息报告时,应同时存留一份纸质报告卡,作为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专人保管,以备核查。

4、各责任报告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信息报告工作,加强管理,杜绝未报、漏报、错报、迟报现象。

二、责任报告单位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2、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病例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的报告卡

1、职业病网络直报的报告卡包括《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共6种。

2、各类报告卡具体填写详见相关的填卡说明。

3、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及填卡说明可在打好创卫攻坚战区城乡建委全面推进创卫迎检工作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今年7月份的考核,成功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区城乡建委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卫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各项行动。

6月5日,我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全委人员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创卫责任意识,坚定信心,把当前创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准备。会议要求,相关科室要做好建筑工地创卫迎检的准备工作,同时,各科室也要做好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符合创卫要求。

6月6日,委领导及安管站相关负责人对城区重点迎检工地进行了巡查,对白色垃圾未清理,材料堆码杂乱、裸土未覆盖等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其他相关创卫迎检需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如围挡喷绘、创卫迎检标语的悬挂、道路的清扫、生活区卫生区的保洁等等。参建各方也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建委做好创卫迎检相关工作,为九龙坡区打好创卫攻坚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创卫迎检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县人民政府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在自查自纠上下功夫,在整改落实上做文章,将《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检查促整改,抓整改促提高,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县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执法迎检工作:

(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

(二)县城、乡镇(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

(三)规划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四)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及违法建设依法查处情况及相关部门工作配合情况;

(五)《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

此次迎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

1、组织召开《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动员会,成立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县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2、县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情况,开展《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制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下旬)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执法检查内容和各自职责,对照《城乡规划法》开展自查自纠,于x月x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执法检查要求,在x月x日前将汇报材料报县政府办。

(三)迎接检查阶段(10月上、中旬)

1、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做好准备。

2、向执法检查组汇报《城乡规划法》贯彻情况。

3、向县第__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

1、各乡镇、园区和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并在12月中旬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办。

2、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资料收集整理和现场准备等相关工作,主动对接,积极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自查,整改到位。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措施,通过迎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水平。

创卫迎检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关于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诸安委〔20xx〕2号)的精神,为深刻汲取上虞区“1·7”亡人事故教训,切实提升沿街商铺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全镇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企业宿舍),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5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2月6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对照整治内容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安全隐患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及隐患清单,并填写《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检查表》和《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4,自2月8日起通过工作群(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三上报(联系人:杨郑乐,联系电话:)报应急管理站。全面摸底排查工作要求于2月10日前完成。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

四、人员分工

(一)工业企业内部宿舍。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责任人徐璐,排查人员宋时蕾、周高峰。

(二)沿街商铺。由应急管理站负责,责任人杨郑乐,排查人员:第一组陶鑫科、黄学挺、陶伟永、周城光;第二组陈兴国、陈利华、金佳辉、汤夏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何慧任组长,武装部长陈建丰、派出所长余旭栋和城建副镇长何奇宝为副组长,应急管理站长杨郑乐、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璐、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楼巨峰、市场监管所长陶鑫科、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陈兴国为成员、派出所民警叶冠群为组员的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同镇应急管理站合署办公。各相关线办、站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各相关线办、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查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证充装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村镇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整治沿街商铺门窗上影响人员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查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加强企业内部宿舍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监管,标准参照沿街店铺相关要求。应急管理站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沿街商铺安全监管措施。其他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对200平方米以上沿街商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有关线办、站所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要及时抄报相关市职能部门并抄送市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附件5),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镇领导小组将通过现场督查、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对监管不尽责、监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将结果及时反馈镇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