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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风建设实施办法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大学学风建设实施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系大学生学习秩序,增强学习意识,培养学习素质,提高学习能力,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大学生学习活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采取切实措施,以弘扬我院“学以求精、行以求正”院训和“乐学、善思、修身、笃行”学风为目标,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紧跟学院向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型的时代步伐,教育大学生认请学习和就业形势,树立起正确的“大学习观”。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学习的意涵,不仅涵盖了书本、课堂知识,而且还有参加各类社团活动、系列比赛竞赛、当学生干部锻炼、假日打工见学、遵守学习制度……等等所获取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自律能力等相关实用性技能,使大学生真正成为学习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从而为顺利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条 通过学风建设,有效扼制大学生挂课现象多的严重问题。全面大幅度提升大学生获取“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通过率,将“两证”拿不到的大学生数量降到最低。

第一章 细 则

第四条 班级有“班训”、宿舍有“舍训”、学生有“学习座右铭”,以此牵引无形的学风通过有形的程式予以呈现。

第五条 课堂无迟到、无早退、无旷课、无睡觉、无玩手机现象,做到上课铃响前入座,下课铃响后离开。做到天天有考勤、周周有通报、月月有存档。

第六条 不在课堂、早读、晚自习期间在教室吃东西,不乱扔杂物,自觉保持教室卫生、维护教室秩序。

第七条 大学生上课必须带书本和笔记本,早读、晚自习必须带相应的课本或学习资料。严禁不带任何学习资料上课、早读、晚自习。

第八条 早读必须有朗朗读书声,晚自习必须保持肃静。严禁交头接耳、玩手机及游戏、睡觉、无所事事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九条 若有特殊事宜需在上课、早读、晚自习期间请假,按规定必须要有假条,并按程序签字后,由辅导员每月报系学工办备案。

第十条 课堂、早读、晚自习期间,鼓励并提倡大学生背书包进入教室。进教室入座,自觉做到依次从前排往后座,严禁前排或中间座位空缺。若发现前排或中间座位空缺,班长要及时督导调整。

第十一条 宿舍兼有自习室的功能。鼓励大学生在宿舍内做作业、复习、阅读其他书籍等,并成为常态,建设学习型宿舍,提升课程考核通过率。

第十二条 建立“宿舍周四学习日制度”。不论周四班级课程有多少,只要在宿舍活动,就要以做作业、读书、宿舍学习讨论等以学习为主要内容。学习日期间,严禁玩游戏或聚众娱乐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十三条 除双休日、节假日外,周一到周五在宿舍要严格控制玩游戏的时间,坚持做到少玩,尽量做到不玩。严禁游戏成瘾和干扰他人休息或自学。

第十四条 鼓励大学生利用节假日在宿舍、图书馆、校园或教室自觉主动学习。提倡大学生减少玩乐的次数和时间,增加主动学习或实践的时间。

第十五条 大学生参加社团、学生会、竞赛比赛、校内外实践、公益类等活动,均视为学习行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锻炼技能和动手能力。

第二章 措 施

第十六条 模范带头。系学生会干部、班级学生干部、中国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要带头遵守,严以律已,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倡导好学风,积极维护好学风,以身作则带学风。

第十七条 以一带三。各班每名学生干部、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自选本班3名学生,组建“学习互助小组”, 并负责共同落实“本办法——细则”内所规定的内容。做到:思想互助、学习互助、行为互助。

第十八条 辅导员帮带。班级各互助小组之外的其他学生,统一编组,由辅导员重点负责,形成经常性提醒、经常性督导、经常性总结提升的习惯。

第十九条 宿舍长负责。“宿舍周四学习日”活动,由宿舍长全权负责组织和管理,学习内容可由舍长统一安排,也可由学生自定自学。严格禁止游戏和各种娱乐活动,确保学习秩序,养成学习习惯,收到学习效果。

第二十条 检查督导。辅导员要建立统一检查机制,定期或随机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检查,督导同学们改变不良的习惯,发现上报优秀,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二十一条 辅导员要指导或带领班级积极开展“看谁挂课少”为主题的学习竞赛活动。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动员教育学生人人参与,让大学生以对自己认真负责的精神参与到学习中来。

第二十二条 辅导员要带领或指导班级创新管理教育机制,根据班级客观实际,创新有效的教育模式和管理手段,确保为营造良好的学风服务。对有效的教育模式和管理手段,及时上报系学工办,必要时推广全系。

第三章 奖 惩

第二十三条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评定方面,以及各类评优活动中,根据指标名额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可推荐加入“优秀大学生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班级挂课率高低,作为推荐各班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优秀辅导员的重要指标,并给予奖励。若班级挂课率极低,将适度增加系级或院级优秀班干部评选指标。

第二十五条 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名额,用于奖励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大学生,并授予“大学生最佳学习进步奖”荣誉证书。不管大学生在本班学习成绩排名靠前或靠后,只要一年内的班级成绩排名比上一年成绩排名提前,将在本班级内按进步排名提前的名次,择优选取并授予该奖项。

第二十六条 获得“大学生最佳学习进步奖”学生所在的互助小组,小组负责人即可获得年度“大学生文明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可推荐加入“优秀大学生联合会”,并可直接角逐年度“大学生文明之星”大奖。

第二十七条 若大学生能严格遵守“本办法——细则”所有条款,但学习成绩进步不是很明显,也可获得“遵守学习纪律先进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八条 凡因玩游戏导致同学间发生矛盾、纠纷等违纪问题,玩游戏者负主要责任,并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退学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细则内规定条款的大学生,将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予以批评或处分直到退学处理。

第三十条 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40人)年度成绩排名最后4-5名者,予以批评教育,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并制定学习目标。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不限人数)年度成绩排名最后1-3名者,除了批评教育、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制定学习目标外,由辅导员或学工办以电话联络或召见面谈的方式,与其家长约谈。

第四章 要 求

第三十一条 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学风建设,关乎每名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大学生学习氛围浓厚,自学意识强烈,就能不虚度四年宝贵的青春年华,圆满完成学业。否则,毕业证、学位证拿不到,将严重损害大学生的利益,给家长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困惑和经济(学费)损失,给大学生就业也带来严重困难。

第三十二条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学习的教育、引导和管控。要确实将学习的重要性,通过系列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大学生认知并警醒,从而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从思想深处引领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学习观。

第三十三条 要切实本着为大学生着想的态度去抓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辅导员及班委成员要以“每年因为学习成绩差而导致百余名大学生拿不到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毕业证为教训”,端正对大学生的根本态度。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以抓第一届大学生论坛的贯彻力度、抓铁有痕的落实力度、入木三分的程度去狠抓学风建设,这样,才能确保我系大学生学有所获,圆满完成大学学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第五章 说明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经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辅导员办公会研究,报系领导审定通过。自二〇一四年九月起在xx级、xx级学生中试行,二〇一五年起在全系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