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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xx]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xx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活动内容

xx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xx年6月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贵城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xx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乡镇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负责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地区要在咨询日当天,统一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网络短信和专家答疑等方式,为职工和群众提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

6月16日,xx区安委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三)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负责单位:区交通局按市交运局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广泛调动各种资源,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负责单位:区文新广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负责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

(六)继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按要求配足学习宣贯资料。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广泛组织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要为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足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负责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

(七)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根据市安委会安排,贵港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团市委将组织开展“青安岗”活动;贵港市妇联将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安全生产贤内助”活动;贵港市教育局将组织“平安校园”活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要按其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以及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八)组织开展新闻报道专题行。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行业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新闻报道专题行,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委办、区文新广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当分别参加 “安全生产月”活动1至2次。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发放,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为方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企业方便订购安全生产宣教用品,现将《关于征订xx年安全生产宣教品的函》(桂安协字〔xx〕4号)文中相关内容随文附发,请根据工作需要自由选购。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区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表扬先进。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五)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请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区安委办。请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系员)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3日前以发电子版形式报送到xx区安委办,以便按时汇总上报。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 联系人: 张xx;电话:425xxxx;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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