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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工作五年总体规划

民行检察工作五年总体规划

民行检察工作五年总体规划

为贯彻省检察院和市委对我市检察工作的要求,根据市院党组决定,市院民行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五年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工作目标。

一、办理案件数量、改判率水平及理论调研目标

~年,民行检察办案数量及改判率水平的阶段性目标是:抗诉案件数量不低于上年,全年办案数量达到65件,改判率水平达到40%。计划在五年内,每年的办案数量比上年增长八件,改判率水平每年提高8个百分点,到规划期末,办案总数将达到97件,改判率水平将达到72%。市院民行处每年的理论调研文章将不少于三篇,县区院民行科每年的理论调研文章将不少于两篇。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继续加强民行基础业务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对申诉人告知书制度》、《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公开审查听证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使民行检察工作从受理申诉到立案审查、从提出抗诉到出席再审法庭、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卷宗内务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继续建立和完善与人民法院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达到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的目标。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办案纪律,提高执法水平

为创建学习型处室,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市院民行处将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加大培训力度。在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每年还将组织一次全地区民行干警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知识竞赛、模拟审判庭等形式,检验和提高民行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尽快培养出一批适应民行工作需要的专家型人才。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还要注意抓好干部的廉洁公正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保证公正执法,保持队伍廉洁,力争五年内全地区民行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同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的总体目标

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全民创业活动,民行检察部门将采取同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的措施,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市院民行处每年将至少同两家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区县院民行科每年将至少同一家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五年内,与民行检察部门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的企业总数将达到十五家。

五、积极探索新的民行检察监督方式

在办案中,要注意发现隐藏在案件背后的诈骗、抽逃注册资金发及行政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侦查监督等有关部门移送,以形成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方面的合力。在民行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上要有创新,对侵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要支持起诉和尝试民行公诉,通过一系列的探索尝试,努力研究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新途径、新方式,切实强化民行检察监督综合效果。

为顺利实现五年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市院民行处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制定岗位目标考核表,每月将工作落实与完成情况逐项登记,每季度进行通报

2、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确保五年总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3、加强宣传扩大工作影响,通过以案说法、专题报告、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向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及广大群众宣传民行检察的工作性质和作用,注意通过抗诉成功的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工作。

4、充分发挥全地区民行检察的整体监督职能,继续完善办案一体化制度。由市院民行处统一领导和协调,允许各民行科跨区县受理申诉,继续实行案件交办制度,充分利用和均衡全地区的民行检察资源。办案一体化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将有效地减少办案时限和环节,使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得到提高,并将为顺利实现民行检察工作五年总体规划及阶段性目标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