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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防控方案(精选5篇)

常态化防控方案 篇1

为做好“会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按照国家、自治区、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常态化防控方案(精选5篇)

一、会前防控措施

(一)会前健康申报

会议开始一天前由会议工作组向疫情防控组提供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须在会前进行核酸检测,并通过“医疗微信公众号申报系统”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正常并取得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会议或进行会议服务工作。经审查,健康申报情况有异常的,由专家根据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相关数据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会。

若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禁止参会。

(二)会场和准备

1.会议举行前对会场、就餐地点相关场所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相关疫情防控物资。

2.会场、就餐地点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会场、就餐区不在同一楼栋或同一楼层,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3.会场外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会场要求

在进入主会场的相关通道外围设置体温检测岗,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外围设置医疗岗和卫生防疫岗。会场内座位的摆放尽量增加间距或隔位坐人。全体会议上,会场主席台座位原则上保持1米以上设置,大会主席台与会人员不戴口罩。主席台下座位隔位而坐,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休会期间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时也应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在会议服务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如会场容量有限,可将参会人员分散安排在几个分会场,与主会场间以视频方式进行连接,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分时分批组织参会人员进场退场,所有人员进入会场时实行“亮码+测温”,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进入。会场应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通过机械方式加强通风。

(二)就餐要求

会议期间用餐,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采用隔位就坐、错峰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四人桌坐两人,十人桌坐五人,严格排队取餐、前后间隔1米,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车辆保障

接送的车辆、司乘人员固定,所有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尽量开窗通风,一般不开空调。小型车辆一次仅坐2人(不含驾驶员),大型车辆隔位坐人,实行实名登记乘车。车辆配备免洗手消液。

(四)健康监测

会议场所入口实行进门测体温制度,所有参会人员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如有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

(五)通风与消毒

加强会场和就餐地点的日常通风消毒,尤其是电梯间、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卫生间、公共休息区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首选自然通风。

三、应急疫情处置

如在会场、就餐地点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迅速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立即报告驻点医务人员,并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发热人员处置流程详见附件)。

四、完善组织保障

健委设疫情防控专班,由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常态化防控方案 篇2

当前疫情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国内部分省(市、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传播链”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各道防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编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成立区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小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富有、张有华、李远瞻、黄永辉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防控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组长由各牵头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畜牧兽医股、科技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农安股、农办综合股、渔业股、种植业管理股、区监测站等组成。

(二)防控处置组: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畜牧兽医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站、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三)应急保障组:由畜牧兽医股牵头,办公室(财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四)宣传教育组:由科技教育股牵头,区农业机械学校、区经管站、区划站、区农技站、区土肥站、区农业环保站、区植保站、区植检站、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组成。

四、强化联防联控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精心组织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家禽流感等与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的消毒等工作。强化动物及产品的检疫,配合市场监督、林业部门等,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五、开展疫情排查

强化疫情排查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养殖场户动物疫情主动报告责任,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检査和指导,督促其规范建立防疫制度、严格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农业农村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地家禽等动物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病或死亡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六、做好常态化防控

(一)提高防控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提高警惕,不能麻痹大意,常备消杀工具,持续关注健康状况。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二)加强个人防护。全局干部职工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影院、电梯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一米线,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测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减少外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外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确需离钦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周边来钦人员应当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钦人员,按健康码黄码进行严格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备。

(四)减少人员聚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疫情期间干部职工不得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参加集体团拜和大型聚餐等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少串门、少走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缩短聚会聚餐时间,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规定。

(五)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或活动举办地乡镇、街道从严从紧审批,由部门或属地政府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参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规定,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掌握流行特征和防护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做好技术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检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一步诊治。要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营造安全工作环境。

(七)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值班值守,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八)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对进入大楼人员进行“一测二查三询(测体量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从哪里来去哪里)”,确保不漏一人。局属单位应参照建立相应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七、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要求应接尽接,共同努力建立全民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八、做好渔港渔船防控

(一)加强渔港渔船监管。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协助做好渔港、渔船防控工作,对犀牛脚渔港和龙门渔港进行协管,严格落实渔船出海必须向渔港管理机构报备制度。同时,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要求各镇加强监管,督促船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船舶出海管控规定,落实乡镇船舶出海报备,查验渔民“三码”制度。

(二)加强海上巡查执法。根据《钦州市20__年海上船舶管控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在适航条件下,坚持出动船艇对我市海域开展巡查监管。联合政府、海洋、公安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夜间违反管控规定出海船舶,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船舶进行走私、偷渡活动。

(三)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联合交通运输、海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

(四)加强渔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发送疫情防控和海上船舶管控信息,实现全区在册渔船和乡镇船舶信息发送全覆盖,筑牢沿海群防群控边防线。

九、做好农业企业防控

(一)落实农业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各农业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企业负责人牵头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最新要求不断完善。

(二)建立员工基础信息台账。详细了解企业每名职工的住所地,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健康状况等,倡导企业职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休假,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对于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职工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在医学观察解除前暂缓上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需对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厂车、电梯、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在册。上岗人员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在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毒防护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四)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须在内部工作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职工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保持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常通风。引导职工积极接种疫苗,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五)保证物资储备到位。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体温检测仪器、消毒液,应急预防性药物等,满足生产经营期间需求。

(六)严格落实H7N9、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二是加强屠宰监管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三是严格外引动物监管工作,严格实施检疫申报制度和落地监管制度。四是开展各场所消毒和家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工作。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查缺补漏,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机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六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实施疫情零报告制度。

十、执行报告制度

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按规定处置并报告局办公室。

十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在日常体温监测和巡查过程中,发现职工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职工,立即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初步隔离观察。确诊后将严格按照疫情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常态化防控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经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常态化管理机制,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社区(村)防控

优化完善社区(村)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立足防控常态化特点,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力量,用好社区(村)防控志愿者队伍,发挥监督作用,筑牢防控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进出社区(村)人员“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凭健康码“绿码”有序出入。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乡组织办,各村、社区)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强化特殊场所防控和人员防护措施。继续加强沙河乡福利院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防疫,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监测、日常消毒、亲属探视、人员出入管理等制度,保障防护物资供给,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确保不出问题。(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福利院)

强化各类公共场所管控。对网吧、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重点公共场所落实进入人员“扫码+测温”管理,采取措施限制客流量,推荐群众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科学调整排队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各类公共场所要按规定做好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室内通风,完善手消毒设施配备。对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冰鲜冰冻水产品的市场经营户实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冷冻畜禽肉类,海鲜、水产品制品及其冷链物流环节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来源管理责任,排查海鲜、冷冻肉类食品来源检验检疫情况。(责任单位:乡市场监管所、李店社区)

强化企业日常防控。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全乡各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上岗人员合理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场地消毒、发热人员转运等措施,周密做好办公区域、车间、宿舍、食堂等场所防控,加强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等日常管理,严防出现疫情传播。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责任单位:乡项目办、各企业)

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做好环境整治、卫生消毒、物资储备、校医配备、隔离场所建设等工作。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健康监测、就餐管理、住宿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责任单位:乡学区、各学校)

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对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陪护及其他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测温及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双分诊”,实施“双缓冲”。加强发热门诊设置管理,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通风良好,有醒目标识,有独立卫生间,有醒目的标识和备用诊室,并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专用通道和隔离留观室。落实院感防控责任制,实行医疗机构分区管理,开展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做好消毒、隔离、预防职业暴露、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等工作,严防院感风险。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降低人员密度。(责任单位:乡卫生院)

强化“孝感场所码”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大“孝感场所码”知晓度和使用范围,督促各类公共场所引导群众在出入时主动扫码,提升使用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重点场所主管部门)

(三)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理

加强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云人员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计划来云的入境人员,其本人、亲友应当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其身份信息、入境时间、来云方式等情况。所有入境人员来云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申报登记。各社区(村)应在获取入境来云人员及中高风险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每日重点地区入云人员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人员对接、接送、核酸检测和隔离相关工作。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配合做好流调排查。(责任单位: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

(四)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

乡卫生院(发热门诊)要发挥哨卡作用,加强发热病人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首诊负责制、发热病人登记转诊报告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通过体温筛查、96120、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发现且难以排除的发热病人,统一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县中医院预检分诊。要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抓好相关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及“五类人员”管理工作,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求,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责任单位:乡卫生院,各村、社区)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防疫知识的普及。因时因势调整宣传重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宣传工作。注重加强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困难群体、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和心理服务。加强疫情相关舆情信息处置,突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疏导群众情绪。(责任单位:乡宣传办,乡卫生院,各村、社区)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健康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防疫知识的普及,引导公民个人和家庭提升防护意识,增强“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文明秩序。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大专项行动,不断改善乡村卫生环境,切实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疫情防控的突出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责任单位:乡城建所,乡宣传办,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高效的防控网格化队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发挥联防联控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防控”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及时发布上级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加快虚假信息甄别,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传播弘扬正能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倡导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三)强化工作督导。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导,乡纪委、派出监察室要加强防控纪律督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应对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妥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常态化防控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外防输出输入,内防扩散反弹”,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卫健委关于20__年新冠肺炎农村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及时,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和压实责任相结合。卫生健康局全权负责、全面负责,压实系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科学精准、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

——坚持突发应急处置和适时动态调整相统一。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全县卫生资源,集中力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适应疫情变化,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应放则放。发生局部疫情,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做好防控救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环境监测。

1.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对集中隔离转居家、阳性病例康复转居家、重点返望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电话)。(牵头股室:,责任单位:)

2.加强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定期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牵头股室:X,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加强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为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望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三)强化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1.快速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成立核酸采样检测应急队伍,对有核酸采样任务立即派人进行采样,并送到指定检测机构,完善交接手续。

①中高风险地区乡村医护人员、参与乡村疫情防控人员、村屯居住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等,做到“应检尽检”、七日一检。

②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村采样过程中要实行多点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对重病、老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要做好防护、入户采样,做到“应采尽采”、不落一人。

③定期配合指挥部对确诊、无症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等家庭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④按照相关要求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望人员按时间节点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⑤定期对商超、阳性病例活动场所、冷链物流经营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环境、物表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2.及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①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②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单位和卫生健康局。(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做好疫苗储备和接种工作。综合考虑暴露风险、危害程度、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接种重点人群。按照接种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并设置接种单位,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加强接种人员培训,保证接种质量,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做到“应接尽接”。(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五)加大风险点排查力度。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不间断开展检查督查,加大风险点排查,重点对开复工企业、大型商超、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六)立即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处置工作。

发生疫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响应,新增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人员的隔离转运。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

1.可疑患者报告。

①各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迅速按要求隔离。

②村卫生室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个体诊所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2.感染者网络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①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②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③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

④在国家和省市专家指导下,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4.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①集中隔离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实行最严格防护措施,全员全程佩戴N95口罩、穿防护服,不在转运车辆上就餐。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同时,做好转运工作人员和车辆的防护和消杀工作,坚决防止转运途中交叉感染。隔离点医务人员要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采集核酸和血清抗体。

②居家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开展环境消杀。

①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②对生活垃圾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可疑患者转诊。

①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

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电话)。

③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

④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7.规范治疗。按照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实际,县人民医院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如需进行统一集中收治,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8.严格院感防控。

①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

②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

③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④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疾控中心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挥医共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急诊急救、老年人、孕产妇、发热病人的救治工作,满足居民基本诊疗需求,把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透析患者)等慢病纳入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局各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好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提高实战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能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卫生健康局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擅自接诊发热患者,延误发热患者发现、转诊,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

(四)强化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局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按照要求,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常态化防控方案 篇5

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四)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五)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六)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白班夜班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