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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通用4篇)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 篇1

一、年终奖金计算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通用4篇)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二、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三、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总额 =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 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四、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 篇2

一、一般年终奖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跨年度发放年终奖如何算

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若纳税人把前后两年的年终奖在同一年发放,则其中一次需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

案例简介:某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时,把20xx年的`一次性奖金放在20xx年年终发放,而20xx年的一次性奖金正常放在20xx年年初发放,造成了这些员工20xx年使用了两次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从而导致企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员工同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

国税发〔20xx〕9号文件的优惠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员工同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工作未满12个月年终奖

工作未满12个月取得年终奖,按照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六、分多次发放年终奖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年终奖与年终双薪同月内取得

对职工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应将所取得的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后,应比照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 篇3

年终奖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年终奖的计算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提前离职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不能拖欠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方案 篇4

私企年终奖的发放规定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私企年终奖的发放形式

1、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现在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