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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通用21篇)

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专项行动方案(通用21篇)

一、狠抓重点行业增量支撑

1.汽车行业按照实现全年正增长的目标,全力支持一汽集团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扩大配套。落实省政府支持一汽集团改革创新、品牌复兴、体系构建、环境打造等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一汽红旗H平台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加大一汽产品在部分解除限购地区的销售力度,扩大市场份额。有效利用省企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支持一汽发展未完成的20个事项落实。

2.石化行业全力推动吉化公司、吉林油田等重点企业稳定生产运行,积极应对主导产品价格下降、部分大型企业停产减产等减量因素,加快推动一批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推动重点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吉化50万吨航煤扩建项目投产运行,推动吉林碳谷40000吨/年碳纤维原丝二期、吉化北方锦江油化厂12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吉林碳谷复合材料垃圾板等19个在建项目尽快投产。同时要密切跟踪做好80万吨乙烯项目前期工作

3.食品行业重点推动吉林烟草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确保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推动长春皓月、嘉吉生化等市场形势好的企业稳定生产运行。全力支持15户重点玉米深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负荷,着力推动国投生物满负荷生产,推动长春大成集团尽快恢复生产,推动白城梅花味精进一步释放产能。推动吉林达利休闲食品、嘉吉生化6万吨变性淀粉、泉阳泉饮品40万吨矿泉水扩建等45个项目投产达效释放产能。

4.医药行业重点推动金赛药业、华康药业、紫鑫药业、凯莱英药业等大型骨干企业稳定增长。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家医药、医保、医疗等医改政策带来的减量因素影响,推动敖东药业、施慧达药业、东宝药业、百克生物等重点企业恢复增长。着力推动凯莱英医药年产60吨高新医药中间体、敖东世航药业中药饮片加工、万通药业中药新药关黄母颗粒、金派格原料药等重点项目投产运行。

5.装备制造业继续推动长客股份等大企业保持增长态势,支持长客稳定新造,扩大检修业务、完善运维体系,形成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推动长春中车轨道车辆、路通轨道、红星轨道等重点配套企业稳定生产运行。推动长光卫星加快“吉林一号”星座组网及数据应用,深化通信卫星制造领域合作释放产能。推动长光华大、长春今创、昌博众邦等一批符合入规条件企业入规升级,形成新的增量。

6.冶金建材行业重点推动通钢集团、吉林建龙、辽源鑫达等大型钢铁企业化解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有效增加产量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推动吉林金刚、麦达斯铝业等完成重组的企业加大生产负荷,挖掘增长因素。推动吉林建兔年产80万吨冷轧、吉林鑫达年产80万吨型钢等15个新投产转型升级项目有效释放产能,抢占中高端型材市场。同时,协调调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间,推动水泥集团发挥整合平台作用,全力做好四季度水泥企业生产组织。

7.轻纺行业最大限度挖掘增量因素,着力推动吉林化纤、东北袜业园等大型企业稳定生产运行。推动吉林化纤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改造、吉林华纺PP短纤维产业化建设、延边金星包装公司塑料软包装等20个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电子信息行业要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动长春希达LED生产车间扩建、长光圆辰CMOS生产线建设等15个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二、狠抓重点企业稳定运行

8.实施省领导联系包保50户重点企业。结合全省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加强重点企业精准调度、精准调控和精准服务,从11月份开始,组织21位省领导具体包保对全省经济稳增长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各市(州)组建工作专班配合推动,全力推动重点大型企业四季度增产增效和稳定运行。

9.实行市(州)领导包保服务500户重点企业。组织各市(州)领导分别对属地50户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立市(州)领导牵头负责的联系重点企业工作专班,实行定人、定责、定时限方式,着力解决企业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难题,确保全省500户重点企业四季度有增长、有起色、有突破。

10.突出遏制重点企业减量因素。各地区要对前三季度产值降幅超过30%的重点企业逐户进行梳理,找准病因,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减量因素。同时,再推动一批双停企业恢复生产,结合落实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再推动盘活一批困难企业和双停企业。

三、狠抓重点地区稳定增长

11.开展(市)州工业稳增长集中推进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5个工作组,因地施策指导各市(州)开展稳增长工作,逐一深入重点企业问实情、出实招,有效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集中推动重点企业稳定运行,促进重点项目投产达效,推进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推动中小企业入规升级等工作,突出破解企业和项目发展难题。

12.长春、吉林、辽源、白城地区要抓紧制定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全力挖潜重点行业、重点县(市)、重点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增量因素,着力扭转重点企业、重点县(市)工业产值下降局面,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全力稳定工业生产运行。

13.前三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较快的地区要继续深度挖掘增长潜力,重点推动市场形势较好企业增产扩能,巩固增长态势,力争经过四季度努力,地区全年工业产值、增加值增速均有更大幅度提升,努力为全省大局多做贡献。

四、狠抓工业项目投产达效

14.各地区要全面梳理工业重大项目,按行业、地区和投资额产出额,划分梳理工业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实现项目清单式管理,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调度和监测。吉林市要针对吉化与中石油签订的10个总投资200亿元协议项目,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尽快见效。松原市要做好接收俄罗斯天然气前期准备,谋划实施相关炼化项目,扩大石化产业规模。

15.加强工业项目包保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冬季工业项目投产达效促投资活动,紧盯全省工信系统调度推进的1170个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借助“万人助万企行动”平台,逐项配备项目秘书,重大项目设置专班,纳入市(州)领导包保体系,不断深化项目服务,着力消除和解决影响项目建成不投产、投产不达效的各种制约因素。

16.推动工业项目投产达效。四季度全省再集中推动130个工业项目投产运行,加强政策支持,对年底前项目实现竣工投产且产值贡献增量较大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大工业项目发放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支持。

五、狠抓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

17.制定鼓励重点企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深度释放工业稳增长政策效应,对四季度重点大型企业增加生产负荷、扩大产能释放、成功脱困且实现产值增量的以及新入规企业,安排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8.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开展产需衔接,梳理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推动省内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和采购本地产品。分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产品展销活动,对参加展销活动的企业,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19.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加强银企对接,协调省内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企业稳增长,重点对四季度企业增加生产负荷和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

20.扎实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确保全年实现实体企业降本减负完成1000亿元目标任务。同时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省完成清偿50%以上的目标任务,力争达到60%。

21.强化工业运行预测预警预报。强化工业运行“周调度、旬报告、月分析”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做到有变化第一时间掌握,有停产第一时间预警,有检修第一时间安排,有困难第一时间解决,有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对行业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工业稳定运行。

22.加强工业服务专项攻坚绩效考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各地区规上企业完成产值、实现增加值情况,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工作成效,50户重点调度企业产值增长及控制减量因素,重大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对产值贡献,推动企业入规升级,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市(州)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全省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x年,逐步实现风、光、水互补能源体系;到x年,形成公平开放、灵活透明、竞争有序的多元化供电市场,建立起清洁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

通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和高效利用、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利用、能源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现新能源发电全额上网。到x年,全县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兆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以上,成为电力供应体系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指标

建设高比例消纳清洁能源示范区。通过优化清洁能源装机的配置,探索风、光资源差异互补性,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开发应用技术模式。力争x年全县弃光率降低至%;x年弃光率降低至%;x年,弃光率均降低至x%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x年,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发展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电、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地热能等新能源,重点鼓励分散式、分布式清洁能源开发。到x年,全县光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和水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兆瓦、兆瓦、兆瓦和兆瓦,争取把高崖子滩光伏产业园打造为省级重点新能源产业基地,把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能源县。

完善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配电网建设。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应用,完善和加强电网主网架,建立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力争实现到x年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

倡导清洁低碳出行方式,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到x年,新增电动汽车辆,分别是公交车辆,电动出租车辆,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公务车辆,家用电动汽车辆。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座,交流慢充充电桩xx个,直流快充充电桩xx个。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水电开发,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加强黑河以及非主要河流流域规划管理,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对x万千瓦以下的水电项目禁止开发建设,有序开展正义峡x.x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x年全县水电装机规模达到x万千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二)有序发展光电,加快建设光伏产业基地

积极与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无缝对接,尽快启动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就近发展光伏发电、就近接入消纳的同时,扩大太阳能集中开发利用规模,在我县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到x年底,全县太阳能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兆瓦,其中并网光伏发电兆瓦、分布式光伏兆瓦。

积极推进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县高崖子滩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纳入省上“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的有利时机,重点打造高崖子滩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到x年,累积投资亿元,新增并网光伏装机兆瓦。结合水电开发和电网接入运行条件,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模式。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深入实施光伏进万家工程,在工业企业、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等利用屋顶可利用面积,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x年完成兆瓦,x年完成兆瓦,到x年完成分布式光伏装机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供电公司

全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继续深化完善太阳能热发电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我县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地区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支持能源投资企业聚集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发展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到x年,全县并网太阳能热发电装机x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三)大力发展风电,推进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继续做好全县风能资源的详查,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降低。在落实就近消纳市场情况下,适度建设盐池滩兆瓦级风电基地。到x年,全县新增风电装机兆瓦。

积极推进百万千瓦级风电场建设。以盐池滩为重点,建设百万千瓦风电基地,按规划布局推进盐池滩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新增装机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

积极推进分散式风能资源开发。进一步完善我县风能资源的测量、评估工作,根据资源赋存状况进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小型风电场和分散式风电场开发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

(四)发挥生物质能产品形式多样的特点,推进生物质替代燃料工程

开展全县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启动全县农村能源综合示范村建设,配套开展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太阳能、微水电、秸秆能源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提升农村能源发展质量和水平。开展以农作物秸杆、粮食加工剩余物、城市生活垃圾等为燃料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建设。到x年,全县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兆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畜牧局

(五)全力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培育新增用电负荷。通过停产项目技改复工,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园区,推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和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我县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推动新能源与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通过发展煤化工、铁合金(工业合金硅)、建材、矿产品加工等高载能产业,形成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群,打开加大电力就地消纳的突破口,努力打造成高载能产业转移区,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项目入区。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积极开展新能源直购电交易。鼓励新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着眼降低工业用电价格。x年全县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计划达到万千瓦时,对应工业用户用电价格降低%。在完成保障性收购后,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持续扩大。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推广清洁供暖工程。利用新能源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电锅炉供暖示范项目建设,到x年全县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万平方米,到x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

全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能消纳能力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x年,新增电动汽车辆,分别是公交车辆,电动出租车辆,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公务车辆,家用电动汽车辆。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座,交流慢充充电桩xx个,直流快充充电桩xx个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电公司

(六)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破解新能源消纳和外送难题

围绕解决电力建设与消纳、供应、外送矛盾,以电力外送为重点,规划实施输变电和增容改造工程。

全力谋划推进xkV输变电工程建设。要全力谋划推进xkV输变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发挥作用。同时,谋划建设xkV、xkV配套电网工程,并与xkV输变电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使其配套电网结构更加合理,效益发挥更加明显。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多渠道解决并网难题。引导新能源企业合资建设千伏高崖子滩电力汇集升压站,减少对有限电网间隔的占用,降低各企业的送出工程投资,促进新能源开发。

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农村电网的优化改造工作,逐步改善农网网架结构,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质量,解决农村用电不安全、不稳定等问题。以应对电力迅猛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电网智能电网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xx市智能电网建设。从配电网入手,依托通讯、计算机、自动化等技术在电网中的应用,并与传统电力技术有机融合,提升电网的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七)推进清洁能源科技创新

加大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力度,支持能源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大规模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远程监控技术研发及管理机制创新,对不同区域风电、光电运行状态及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分析,为推动风电、光电互补运行和后续项目科学布局创造条件,提高风光电行业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支持光伏、风电、核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培养一批清洁能源创新型企业。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清洁能源产业作为加快发展的重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理清思路,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切实做好能源领域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工作,着力解决能源产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突出矛盾,确保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

(三)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及时研究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结合发展形势,强化投资引导调节。加强已配置资源的后续管理,确保用于转化。增强规划管理力度,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为能源发展决策提供服务。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深入实施能源科技创新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在能源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加大能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开发的力度,培育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制造业振兴规划中有关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有利政策,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装备制造业,逐步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通过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多渠道筹集能源发展资金。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上投资及财政补贴资金。搭建政府推进能源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建设项目。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国内重点能源企业的招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拓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新格局,壮大能源产业规模,提高产业聚集度,全力建设新能源基地。

(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谋划提出一批起点高、带动强、发展快、效益好的能源产业发展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能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开放能源市场,加大能源产业投入及能源项目调研储备力度,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落实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建设刚性指标,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通过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实现能源产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预案培训、演练、备案工作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升应急防范水平。

(八)建立监测评估制度

建立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县发改委提供发电情况、各类电源逐小时实际出力情况和清洁能源交易情况。积极配合支持省上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清洁能源消纳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行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提出政策性、导向性建议。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强化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的落实,加强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

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响应省委省政府剿灭劣五类水行动,实现“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全面剿灭劣五类水,持续深入推进通元镇“五水共治”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可持续导向,巩固完善基层治水机制,深化科技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治水合力,全覆盖消灭“劣Ⅴ类水”,高标准提升整体水质,为美丽通元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水质。

3条县级及以上河道水质保持Ⅳ类水以上,争取达到Ⅲ类以上水质;14个镇、村镇级以下河道监测断面水质较上一年有所提升。

(二)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全面剿灭村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剿灭全域有感官污染的劣Ⅴ类水体,全面防止“三河”反弹。

三、工作措施

以全面整治劣Ⅴ类小微水体为主,落实“河长制”、加强“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严防“三河”反弹。

紧紧抓住“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做好治水五大工程,实现污水全方位治理。

同时,依托各类宣教载体,强化“五水共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治水。

(一)整治劣Ⅴ类小微水体。

根据前期排摸出的《通元镇劣V类小微水体及治理方案清单》(附件一),对20个劣V类小微水体迅速开展行动,做到责任明、行动快、整治到位。

(二)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保洁。

切实落实镇、村两级河长“治、管、护”职责,做好河道巡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同时,加强河长与河道保洁对接,高效处置各类河道保洁问题。

(三)截污纳管工程。

有序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大未雨污分流区域的'改造力度,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

(四)河道清淤工程。

实施好农村河沟整治工程等清淤工程,科学开展河道清淤,加强淤泥处置管理。

在根据清淤计划开展清淤工程的前提下,对排摸中发现的问题河道,列入清淤工程,开展清淤工作。

(五)工业整治工程。

抓好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整治沿河偷排漏排企业、加工点、作坊等,严管工业排污。

(六)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抓好生猪养殖防反弹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直排管控、甲鱼养殖尾水处理监督,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等技术。

(七)排放口整治工程。

做好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临时截污;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

(八)治水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活动。

同时,积极发挥代表、委员,以及工会、妇联等作用,通过建立志愿者队伍等系列活动,引导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切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项目化”管理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

(二)联动治水。

村建、经建、农水、执法中心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各单位加强合作,形成强大声势与合力,全面提升多部门联动治水能力。

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负起属地治水责任,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各类治水问题,同时,配合好各专线治水条线的工作,共同推进劣Ⅴ类水剿灭行动。

(三)严格考核。

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与单位、干部年终考核挂钩。

对剿灭劣五类水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度。

专项行动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网络经济户口。以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为依据,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把主体资格市场准入关,对于申请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者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核查,对辖区内网络销售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类商品经营者进行梳理检查,确定销售商品及服务的网站(网店)和相关经营者,核实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并要求其进行电子标识的链接。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指导。对辖区内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要检查经营资格、合同条款、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要监督指导其对平台内经营商户的资质审查和实名登记,健全完善对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抓住重点商品,依法严厉打击。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对其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法网站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四)把握社会焦点和热点,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专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切实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商品质量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防控风险。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至7月上旬,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部署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下旬。根据专项行动的措施和要求,集中时间、力量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综合职能,研究落实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做到分解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巡查,摸清情况。要加大巡查力度,深入一线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的数量、分布、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四)加强监督,做好总结。各地市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人员、时间和效果“四落实”,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省局每两个月将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统计表》及关闭的网站(网店)名单(包括具体名称、网址)和3件以上违法典型案例(附处罚决定书)一同报送省局市场处。

专项行动方案 篇5

11月9日上午,吉林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欧亚卖场举行,这标志着持续到今年底的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全面启动。为扎实开展好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积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吕继伟告诉记者,第四季度天气转凉,消费市场却进入升温期,此时举行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恰逢其时。行动将紧紧围绕以旅聚业、以夜聚人、以商聚力,突出抓好包括推动城乡消费、稳住汽车消费、鼓励油品消费、升级家电消费、活跃餐饮消费、做大商圈消费、促进品质消费、打造夜经济载体、加强夜经济规划、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激活文旅消费、扩大冰雪旅游等在内的12项任务,全力创造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增量,努力为全省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文广旅局负责同志,省商业联合会、省饭店及餐饮烹饪协会、省家电维修服务协会、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省摄影行业协会、省酒店用品协会、省汽车商务协会负责人,欧亚集团等商贸流通企业、这有山等“夜经济”企业、伪满皇宫博物院等文旅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

专项行动方案 篇6

自20xx年11月份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目标,并顺利通过了国务院“两部一办”的检查验收。为进一步引深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防止“三乱”问题的反弹,根据《临汾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精神,经县专项行动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为了确保本次“回头看”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从现在起至26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7日至3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至10日为考核总结阶段。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个月的“回头看”,使全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做到公路站点的设置规范有序、涉路人员执法文明公正,基本消除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至26日)各涉路部门要对照国务院“两部一办”在我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举一反三,特别是对照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验收标准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对存在漏洞、空档、易发生问题的方面进行全面的处理和纠正,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直至将问题全部消灭。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各涉路执法单位及队、组在执法中要严格执行“十不准”。

即:

1、不准随意拦车;

2、不准双向拦车;

3、不准乱设卡;

4、不准超范围执法;

5、不准在治超工作点外治超;

6、不准私带现金;

7、不准收黑钱;

8、不准重复罚款;

9、不准多罚少开;

10、不准放人情车、关系车;

二是各涉路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实行“明白卡”制度,否则视为“三乱”;三是各涉路部门在执法时要严格实行派遣单制度。派遣单由各主管部门签发,派遣单上要注明带队领导、执法人员及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执法路段、时限、执法范围等,并到县纠风办备案后方可执行任务;四是各涉路部门对各自的涉路站点进行认真清理,科学规范,合理设置,该撤的坚决撤掉,不够规范的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规范;五是根据责任分工,对全县涉路站点公示牌要统一规范、统一样式、统一管理;六是对个别执法人员衣容不整、执法行为不规范、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七是对执勤车辆证照不全、车、牌不符,没有反光交通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等,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和票据不齐全,填写不规范,不实行罚缴分离的要严肃处理;七是解决超限检测点没有做到交通、公安联合执法,车辆违规及超载现象严重等问题;八是要解决交警不正常上路执法、行政不作为问题。本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工作情况和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巩固提高阶段(2月27日至3月31日)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在强化完善“责任人、部门领导和督查组”三方面责任制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将治理公路“三乱”的内容纳入各自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不但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公路“三乱”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使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要继续探索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治超中实行计重收费的新路子,逐步完善交通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制度、煤运和焦炭部门驻厂收取能源基金的办法,积极探索发贷统还的办法,努力解决交警办公经费不足、编制太少、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求的问题,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公路“三乱”问题。 三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各涉路部门内部督导组和直查快办小分队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要严查细纠、盯住不放。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要核实一件,查处一件,对违规违纪人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涉路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对没有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路执法。

(三)考核总结阶段(4月1日至10日)在这个阶段,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按有关考核标准,组织人员对各涉路部门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全县各涉路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进行打分排队,迎接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我县“回头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随后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在每个阶段,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多个暗访组,对全县各涉路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回头看”成效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同时按照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验收,最后根据暗访、考核情况,对在“回头看”期间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或出现严重的公路“三乱”的部门,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高压态势。各部门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上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回头看”这一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做好打硬仗、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切实做到政策不变、口子不开、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责任人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治理力度,巩固现有成果,坚决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二)实行责任包干,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包干负责”的原则,各涉路部门领导要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对查实的公路“三乱”的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正确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与正常执法工作的关系。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是为了保障道路畅通、促进经济发展,这与涉路部门正常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不能为了防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而不依法履行职责,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我们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防止将它们对立起来。

(四)探索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针对我县目前车多,运输量大、超载多、容易发生违规执法行为的特点,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三乱”的办法。

(五)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回头看”阶段,各涉路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继续保持值班、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制度。各有关涉路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涉路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2月24日将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回头看”实施方案上报县纠风办。

专项行动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瑞丽市教育局《瑞丽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保证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广大师幼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幼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稳定.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幼儿园宣传板报及班级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每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每学年与消防队一起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5、每学期组织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手抄报。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由X园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活动开展。

四、工作重点

1、防火工作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幼儿午睡室、食堂、活动室、会议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幼儿园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加强对广大师幼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幼熟练掌握学校消防“五个第一”、“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内容,四懂:

a、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b、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c、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d、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

a、会使用消防器材;

b、会报火警;

c、会扑救初起火灾;

d、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a、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b、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c、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d、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园舍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睡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幼儿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活动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幼儿园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幼儿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主题活动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幼儿园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上级。

专项行动方案 篇8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全县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问题有所抬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导致的欠薪源头风险增多,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性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不容忽视,临近元旦、春节欠薪问题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根治欠薪仍需持续发力、抓紧抓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__年春节前全部办结,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做出积极贡献。

二、冬季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__年春节前

三、冬季行动重点

以房地产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突出道路建设、美丽乡村、“煤改气”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欠薪问题线索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和“省委书记省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信访联席办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二)全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

(三)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隐患。

(五)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打击。

四、冬季行动安排和措施

(一)普法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0日)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推送普法短视频和短信等方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化解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__年春节前)

2.动员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主体责任,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风险隐患。

3.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坚持“鼓励社会举报”,进一步畅通各类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人社、住建、交通、水利、信访、政务服务、工会等部门对欠薪投诉的通报联办,动态更新线索台账,开展核实处置工作。

4.开展重点排查。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房屋市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煤改气”、美丽乡村、旅发大会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恒大房地产、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企业,采取分区包片、划分网格的方式,逐项目逐企业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

5.实施精准排查。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准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

6.快速查处欠薪案件。对涉及人数较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通过宣讲政策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欠薪案件,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立案查处,一查到底。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实行挂牌督办尽快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7.攻坚欠薪案件“执行难”。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用好法院机关“冀时调”平台,及时诉前诉中化解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从源头上减量。

8.组织排查化解“回头看”。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随机回访农民工,复核确认清偿情况,确保“事要解决”。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乡镇、开发区和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三)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__年春节前)

9.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10.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冬季行动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县实际细化冬季行动具体举措,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冬季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增强全县一盘棋意识,强化大局观念、系统观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及时受理欠薪投诉举报线索,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及因虚假讨薪、借讨薪名义讨债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的接受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县实际,指导本地区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密切跟进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集体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做好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依法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总结提升。冬季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要及时对工作中探索实施的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适时在全县交流推广。建立台账、清单制度和周调度、旬总结、月通报机制,不断梳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研究下步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告本地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冬季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专项行动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城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灵秀两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鹿城镇政通[20xx]51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灵秀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社区主任李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苏家扬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兆顺房地产建筑工地,华力机械有限公司、网吧。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书面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社区主任李*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专项行动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各有关县(市)按照前期监测溯源分类,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详见附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时拆除或者封堵。拟取缔长江入河排污口34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4个,城镇雨洪排口2个,工业排污口1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4个,农业农村排污口6个,其他排口2个。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对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拟清理合并长江入河排污口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20个,工业排污口8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个。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拟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2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6个,城镇雨洪排口1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8个,工业排污口30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5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107个,其他排口1个。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个。其中,户用散排口(单元)1个、小区域路面排水设施口(单元)2个、过水设施口19个、取水设施(只进不出)14个、重复排口1个。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举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坚持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有关县(市)要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要通过树立标志牌、做好媒体宣传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整治进展情况。

专项行动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方案 篇12

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x办发[x5]17号〕文件精神,x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专项行动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单位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冬季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公安、建设、经信、安监等部门,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保持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用好各种行政、强制执法措施,坚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紧盯“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节点,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两会”期间,要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防控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必要时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现场驻防。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要组织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广泛开展冬春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根据冬春季火灾特点,定期特别是在重要时段刊(播)发消防常识及消防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依托党校平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工作和领导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案例分析,吸取责任追究教训。要持续组织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保安、物业等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区严格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市镇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全部达标。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己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进社区”工作,针对近年来“九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原因,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五)认真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需要。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符合灭火救援要求。水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消防水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冬季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应急救援物资,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市里成立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调度等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行业系统特别是商贸市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油、电、气、暖等民生要害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方案 篇14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方案 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xx高速公路试验段Ⅰ、Ⅱ标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防汛保安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施工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监理办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落实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质量,保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落实到位。

三、治理范围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各工区、各施工段落、各施工班组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治理范围和内容

1、“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4、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5、工程建设安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6、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7、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8、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9、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10、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11、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2、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3、季节性(雨季、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4、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1、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安全专项方案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指令单》明令整改。;

4、开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常规工地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5、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6、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不到位,经下发监理通知没有整改的在每月中期计量时,对相关工程和安全费用不与计量或扣除部分费用;

六、相关要求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单位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6、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不得上岗。

7、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专项行动方案 篇16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整治重点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

11、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xx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小毅,联系电话:)。

专项行动方案 篇17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潍坊市奎文区严格落实责任,创新宣传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深入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摆放反诈展板、组织反诈宣讲、参与横幅签名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充分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建立网格宣传工作机制,发动网格员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告、防养老诈骗知识、典型案例等,帮助老年人提高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组织现场活动3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其他宣传海报、横幅等8万余份;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发稿3000余篇,点击、转发255.7万次,宣教覆盖120万余人次,切实营造了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战果导向,强化依法打击。把握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打击质效,坚持“一案一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层层压实责任。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结合,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同时,对12337平台转办线索和街道、部门自行摸排线索进行再梳理、再研究,确保有苗头的.线索绝不放过,坚决杜绝漏人漏事、核查不深不细,防止发生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结12337平台转办线索100条,侦破涉养老诈骗案件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打掉团伙19个,批准逮捕3起15人,提起公诉3起5人,一审判决1起2人,涉案资金12705余万元,追赃挽损12705余万元。其中,奎文公安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破一起全市大案、要案,出动警力200余人,异地办案50余天,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

提高整治质效,防范安全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围绕保健品、旅行社、金融保险类公司和非法养老机构,对商务楼宇入驻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分行业、分类别形成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涉养老诈骗风险隐患,专项行动以来,共摸排发现问题隐患36条,现已全部查结。针对区文旅局、区金融监管局发出的关于潍坊某国际旅行社及国家文旅部转交的关于某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涉嫌养老诈骗的举报线索,区专项办组织相关部门、街道进行集中研判处置,严密防范其在奎文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目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对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完成处罚,另一旅行社已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专项行动期间,区专项办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7次,妥善处置了数起涉老诈骗风险隐患,切实守好了老年人的“钱袋子”。

专项行动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新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在油竹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开展检查。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在整治期间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油竹派出所要加强对属于一般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要落实《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实施等各项流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施工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县消防大队依法督促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人员具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工作,教育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书面上报公安、消防、发改、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国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油竹新区不仅要整治生产企业的“三合一”行为,还要将底层设有经营用房,二层以上有住户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纳入整治范围,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两个农村片和移民片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发现隐患后,书面上报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电力、安监等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依法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租赁双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我区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组织形式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区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大检查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人。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加以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专项行动方案 篇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全力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三、提升电力稳定可靠供应能力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压实保暖保供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专项行动方案 篇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关于天然气保供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电力热力保供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三、关于煤炭保供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专项行动方案 篇21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