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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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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团支部:

评选活动方案4篇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刻苦钻研,踊跃参加各种校内外的学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生社团”、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对象是基层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对象是现团委在册的学生社团;“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的评选对象是各系党总支成立的相应小组; “优秀团干” 的评选对象为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二、评选条件

1、“红旗团支部” 评选条件:由各系团总支在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先进团支部” 评选条件:

(1)团务工作规范:每学期工作做到有制度、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按期换届选举,经常召开支部和支委会议,经常组织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率100%。

(2)支部凝聚力强:支委会成员业务素质较高,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紧密团结同学,工作威信高;支部成员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

(3)团的活动活跃: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团的学习活动,提高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各种活动资料齐备(计划、总结、图片资料等)

(4)工作成绩显著:本支部成员的党员比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比率、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比率、获奖率较高,违纪率、旷课率较低。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系党总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3、“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评选条件:

小组学习活动规范,能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记录;活动形式丰富灵活,小组成员乐于接受;小组成员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效果明显。党预备小组成员被发展入党比率高,党章学习小组推优比率高。成立时间半年以上。

4、“优秀团干” 评选条件:

担任团的干部半年以上,具备“优秀团员”条件,业务素质较强,积极肯干,工作绩效好,受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威信较高。

5、“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团员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纪录。

(2)文化素质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提高自身修养。

(3)健康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组织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好评。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分配:

1、红旗团支部:各系团总支按所属支部数的5%推荐。

2、先进团支部:各系团总支按所属支部数的15%推荐。

3、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各系按小组总数的15%推荐,如不足一名则按一名推荐。

4、优秀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按社团数的15%推荐。

5、优秀团干: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1人推荐上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80%推荐上报校团委。院团委、系团总支按编制团干数的50%推荐。

6、优秀团员: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2人推荐上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80%推荐上报校团委。其它团学组织名额分配:院、系学生会各4名、社团联合会3名、青年志愿者协会7名(校3名,系各1名)、艺术团12名、演艺中心3名、广播台3名、《学工通讯》编辑部3名。

7、优秀青年志愿者:青协按照注册会员数的5%推荐上报校团委。

(二)评选程序: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本通知精神进行评选工作布置。

2、4月18日上午各支部把本单位先进集体(申请表、以上的自编图文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名单、申请表)的资料上交系办谢柏盛老师处。

3、院团委对各单位上报材料审核,确定名单,报院党委审批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保证质量。各系评选工作应在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同时吸纳学生会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注重考察评选对象的综合表现。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或团体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各系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经党总支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系、各学生团体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同学们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进行自查自纠,促进团队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要着力帮助后进,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在推优入党和毕业推荐时应当优先考虑先进个人。

4、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具体、量化的评选办法。

附件:

1、“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 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申报表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申报表

3、“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中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评选活动方案(2) |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我校同学身边树立一批学习榜样,让我校未成年人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接受激励、陶冶和锻炼,经行政会议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第二届花山中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大力宣传近年来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在我校学生中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树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花山中学德育处

协助:七年级、二、三级,团委,学生会。

三、评选标准

第二届花山中学“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爱家爱国,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年。主要包括五类:

1.勤俭自强美德少年(3名):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树立远大志向,具有脚踏实地、百折不挠、坚忍不拔、不畏困难的品质,勤奋学习,艰苦奋斗,向着崇高的理想迈进。

2.助人为乐美德少年(3名):热心公益,主动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假期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等生活困难人员提供服务;主动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3.诚实守信美德少年(3名):遵纪守法,拾金不昧,无私奉献,坚持诚信做事,得到家长、老师、同学们的一致肯定。

4.尊老爱幼美德少年(3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在同学中主动结对互助、交心谈心、补习功课、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5.勤奋好学美德少年(3名):勤奋向上,品学兼优,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全面发展。

四、评选对象和范围

凡花山中学学生,具有以上方面或某一方面突出事迹,能够带动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整个评选活动原则上采用各级评选、逐级推荐的办法,学校行政会议确认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活动方案(第13周)。各级要广泛发动学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二)宣传发动(第14周)。宣传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并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广泛推荐申报(第15周)。各级认真筛选,做好推荐工作,各级按每类“美德少年”向德育处推荐1名候选人,并填写好“美德少年”推荐评审表(见附件),于12月13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处。

(四)公示(12月18日)德育处在汇总各级推荐情况后,学校行政会议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宣传。

(五)表彰奖励(元旦文艺演出)。最后确定第二届花山中学“美德少年”名单(共5类,每类3人,共15人),并在元旦文艺演出时进行表彰奖励。

XX年11月29日

街道办事处评选十佳农民活动方案评选活动方案(3) | 返回目录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殷办文〔~〕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相台办事处“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陈庆祝书记

副组长:元志勇副书记、主任

袁保朝副书记

胡忠民副书记

成员:王陆锋副主任

李俊利副主任

张晓鹏工会主席

王雄伟副主任

薛红艳武装部长

刘现强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刘现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评范围及评选标准

l、参评范围:办事处全体机关干部、辖区农民群众(以户籍为准)和长期在我辖区农村居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2、评选标准: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及工作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本活动办事处共分两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一8月20日)

l、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评选活动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2、注意事项

(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各村要成立评选小组,制定本村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办事处党委、政府拔出专项经费,给予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保证评选活动后勤保障工作到位。

(2)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各村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级宣传新闻阵地,层层宣传发动。各村印制“十佳农民标兵”评选活动宣传单发至各家各户。同时要积极采取文化大院、农村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人户讲解、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评选实施阶段(8月21日一9月30日)

1、任务目标。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层层推荐评寻十佳农民标兵”和党政机关先进典型(具体选举程序见附件2)。通过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评选程序,层层推荐评选,确保各村十佳农民标兵的评选质量和社会效果。坚持群众榜样群众癣选出榜样群众学,使评选活动成为辖区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

2、注意事项

(1)突出重心。村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活动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重心,坚持把成绩和经验出在农村。

(2)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发动群众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评选村级“十佳农民标兵”时,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90%。在评选过程中,要极力反对不经过群众选举,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严格制定并执行各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程序;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干部群众行使自己的知情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原则,要确保评选出的“十佳农民标兵”在当地有较高威望,能够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3)搞好督导。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督导组,分赴各村搞好督导工作。包村干部要参与下一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大会的全过程。

(4)注重实效。在评选活动中,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使评选过~正成为弘杨正气、树立新风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过程,真正成为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真正成为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过程。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应有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1、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标准

2、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程序

中共殷都区相台街道工作委员会

殷都区相台街道办事处

~年8月18日

附件1

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

2、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和刑事处罚。

3、自学坚持同腐朽、愚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xx组织,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4、热爱殷都,积极支持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农村工作,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利益之间的关系。

5、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参与、不支持非法上访活动。

二、具体标准

1、“十佳农民标兵”标准

(1)尊老爱幼标兵

关心、孝敬老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获得有关部门奖励或在群众中口碑较好。

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邻里之间能坦诚相等,团结互助。

(2)诚实守信标兵

在生产经营中诚实守信,注重信

誉,不以次充好,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不偷税漏税。

与人交往中以诚待人,以信为本;经济往来中遵守合同或合约,不拖次他人财物或金融机构贷款。

(3)艰苦创业标兵

积极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吸纳当地富余劳动力或下岗职工再就业,且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在促进经济发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方面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较大。

带领广大群众外出务工,拓展劳务输出渠道;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4)见义勇为标兵

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能够挺身而出。责任心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扶贫济困标兵

乐善好施,热心助人,奉献精神强。

积极帮助贫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贫困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

(6)科技兴业标兵

科技兴业意识强,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业经济发展中积极引进新品种,采用新技术,加强科学管理。

能够积极进行技术示范和传授,辐射带动范围广。家庭经济收入超过本地户均收入中上等水平。

(7)计划生育标兵

模范执行并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倡导生育新风。

积极发展经济,家庭经济收入超过本地户均收中上等水平,起到少生快富示范带头作用。

(8)尊师重教标兵

支持教育事业,尊重教师劳动,能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家庭有良好的文化教育氛围,家教有方,子女勤奋好学,品行端正,全面发展,为社会做出贡献。

(9)热爱集体标兵

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农村工作。

热爱公益事业,在建桥、修路、改善生产生活和办学条件等方面捐款数额较大,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10)为民服务标兵

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村干部等),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为群众做好事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善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党政机关先进典型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和群众评价较高。

(2)善于学习,理论水平高,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过论文或者获得过奖励。

(3)团结互助意识强,善于帮助同事,注重做好“传、帮、带”工作。

(4)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5)廉洁自律,生活朴素,作风过硬,无违法乱纪现象。

附件2

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程序

1、建立机构

各村要成立由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成员一般由办事公道、威望较高的代表(7人以上,总人数为单数)组成,其中村干部不得超过2人。

2、提名人选

各村要按照评选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荐先进典型的初步候选人,也可10人(户)以上联名推荐。由评选小组严格审查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

3、确定人选

各村要召开村户代表会,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90%,投票选举产生本村“十佳农村标兵”(每个方面确定一名标兵),经村支部、村委会审核后予以公布,并报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本单位2名先进典型,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予以公布。

4、领导小组开展评选

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十佳农民标兵”进行认真核实、评议、筛选,产生办事处“十佳农民标兵”候选人,并广泛宣传其典型事迹。在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召开由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投票选举出办事处“十佳农民标兵”拟定人眩由办事处党工委研究确定办事处“十佳农民标兵”(每个方面确定一名),并进行公示,同时报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机关干部职工、农村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参加的大会,投票选举产生2名办事处干部职工先进典型、2名农村干部先进典型,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区级的“殷都风采人物”评选活动。

~年8月18日印发

国小“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评选活动方案(4) | 返回目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国小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 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 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5.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3.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xx年11月1日——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九、组织机构

组 长:张xx

副组长:吴xx 苏xxx

委 员:孟xx 杨xx 魏xx 云xx

xx实验国小德育处

标签:评选活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