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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申报工作方案

近日,兵团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xx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兵党组明传【xx】x号),对xx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校xx年“千人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千人计划”申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千人计划”,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检查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科技突破的人才。同时向青年等项目倾斜。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4.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5.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项目。引进主体为xq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用人单位。创新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的需要在国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且在xq工作至少3年。创业人才可比照创新人才条件适当放宽。

8.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题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今年继续开展试点,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可登录千人计划网查看(网址:)。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或学术(技术)委员会及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一)填写要求。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人依托国家重点领域项目引进的,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比照外专项目程序报兵团外国专家局;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青年项目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xq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外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后报兵团外国专家局,经兵团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后报兵团党委宣传部,经兵团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其他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后按程序报兵团党委组织部,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或其他有关单位(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xx年6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物色相关人才参与报名,同时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2.申报材料文本在“千人计划”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4681xxxx

联 系 人:胡xx

邮 箱:

党委组织部

xx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