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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方案3篇

本文目录评估工作方案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工作方案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闽委办[XX]52号)及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XX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年度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3篇

一、评估范围

XX年县直部门绩效评估范围是县直对接南平市XX年度绩效评估的责任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共34个。

二、评估内容

对接市直部门评估体系,县直部门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创业竞赛。

发 改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gdp增长率 (20分)

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20分)

③非国有投资比重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经 贸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7分)

②非国有工业产值 比重 (6分)

③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 (6分)

④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指数 (7分)

⑤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7分)

⑥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数 (7分)

⑦企业经营者公众评议情况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10分)

林 业 局: (1)绩效评估 (40分)

①林业总产值增长率 (20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农 业 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农业总产值增长率 (13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13分)

③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12分)

④农村沼气池建设个数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畜牧水产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 牧渔业总产值增长率 (17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17分)

③农村规模畜牧污染治理 (16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办: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3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13分)

③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12分)

④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建 设 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市基础设施投入 (9分)

②房地产业增长率 (9分)

③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8分)

④城市公共绿地率 (8分)

⑤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8分)

⑥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 (8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外经贸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出口总额增长率 (13分)

②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13分)

③外资企业税收增长率 (12分)

④非国有工业出口比重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财 政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 (9分)

②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 (9分)

③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 (9分)

④行政成本增长率 (7分)

⑤教育投入资金到位率 (8分)

⑤卫生事业费财政投入增长率 (8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地 税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 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0分)

②失业保险人数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科 技 局:(1)绩效评估 (30分)

①专利授权量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镇登记失业率 (10分)

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0分)

③失业保险人数 (10分)

④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0分)

⑤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工 商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20分)

②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质 监 局:(1)绩效评估 (30分)

①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教 育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幼儿受教育率 (10分)

②义务教育巩固率 (10分)

③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0分)

④普职比率 (10分)

⑤教育投入资金到位率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民 政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享受低保人数 (20分)

②婚检率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卫 生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7分)

②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漏报率 (7分)

③婴儿死亡率 (7分)

④孕产妇死亡率 (7分)

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分)

⑥婚检率 (7分)

⑦卫生事业费财政投入增长率 (7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人口和计生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人口自然增长率 (17分)

②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 (17分)

③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16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统 计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gdp增长率 (4分)

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率(4分)

③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生政策符合率 、婚检率(3分)

④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3分)

⑤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4分)

⑥财政发展指数 (4分)

⑦社会保障覆盖率 (3分)

⑧工业增加值比增长率 (4分)

⑨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 (4分)

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率 (4分)

⑾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4分)

⑿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 (4分)

⒀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4分)

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4分)

⒂社会安全指数 (3分)

⒃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指数 (4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10分)

调 查 队:(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0分)

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0分)

③社会安全指数 (10分)

④公众评议情()况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政 府 办:(1)绩效评估 (50分)

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 (13分)

②规范性文件合法率 (13分)

③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 (12分)

④行政复议合法率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信 访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信访人赴京上访指数 (10分)

②信访人到省集体上访指数 (10分)

③信访人到南平集体上访指数 (10分)

④信访人到京、到省、到市重复上访率 (10分)

⑤信访事项督办件、查报件办结率(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组 织 部:(1)绩效评估 (30分)

①党代会代表公众评议情况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环 保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水环境质量指数 (10分)

②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10分)

③声环境质量指数 (10分)

④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率 (10分)

⑤二氧化硫排放控制率 (10分)

⑥农村规模畜牧污染治理 (1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综 治 办:(1)绩效评估 (30分)

①社会治安满意率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监 察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违纪违法人员比重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院:(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诉讼败诉率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公 安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刑事发案率指数 (30分)

②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3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交警大队:(1)绩效评估 (60分)

①交通事故死亡率指数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消防大队:(1)绩效评估 (60分)

①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数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安 监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②交通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③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人大机关:(1)绩效评估 (60分)

①人大代表公众评议情况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政协机关:(1)绩效评估 (60分)

①政协委员公众评议情况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效 能 办:(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效率 (30分)

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情况 (3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三、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三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年终由县效能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创业办等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县机关效能监督员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内容,对县直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同时根据日常绩效考评台账,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打分。

(1)对接南平市XX年绩效评估的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按照“自己与自己比”和“本县与全市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计分,指标考核达到标准值的得60%,在南平市考核位次第一名得40%,其余名次5%依次递减,得分位倒数一位的不给分。

(2)按计划考核的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得满分,未完成计划的按完成计划的比例计分。

(3)考核增长率、增量、比重的指标,以上年值(或前三年平均值)为标准值,将本年值与标准值对除后所得数大于1即得满分,如小于1,将所得数乘以指标权重,即为指标得分。逆指标得分计算方式,将本年值对除后所得数值小于即得满分,如大于1则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2-本年与上年对除所得数)乘以指标权重。

注:指标考核计算方式详见《XX年度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文。

对接南平市XX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考核的责任单位(含数据采集单位)的县发改局等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工作,由浦城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针对不同单位设制不同的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分布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抽取。公众评议占总分值50%。

对接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责任单位浦城调查队、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经贸局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3、察访核验。实行效能监督员监督制度,每季度由监督员对县直绩效评估单位进行暗访,填写《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表》,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县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被评估单位进行察访核验,摸实情、查实效。察访核验情况实行扣分制,直接在年度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分,具体扣分按《XX年度全县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规定的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标准执行。

对接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的责任单位县效能办为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4、投诉件督办。对企业和群众的效能投诉,实行跟踪督办,对经县效能办调查核实,影响环境建设、有损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效能制度的人和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XX]39号)及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岗”问题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浦效[XX]06号,对责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在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的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处理,年终绩效评估可以不扣分。

5、专项督查。县效能办组织对省、市效能办转办投诉件、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县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把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政令畅通指标扣分的依据。

今年对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实行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台账予以扣分。通过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的绩效监督检查,淡化年终集会考评,使绩效评估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绩效评估工作的台账主要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企业对部门执法情况反馈单》、《重要投诉件办理情况扣分表》、《专项效能督查情况通报》、《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出刊情况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表》、《部门办理投诉件和群众意见、建议回应情况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考评表》等。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50%+公众评议得分×50%+ 业绩突出奖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由高到低取前6名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设第一名1个,奖励1.5万元;第二名2个,各奖励1.2万元;第三名3个,各奖励0.9万元。被评为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绩效问责(实施细则附件2)。

五、工作步骤

1、5月底前,县直各单位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中的单位主要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创业竞赛任务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向县效能办报送。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考核表内容制定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县效能办不定期地组织县效能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业务指导;

3、年底前各单位按考评表内容向县效能办如实报送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及自评表;

4、年终,浦城调查队完成对县直单位公众评议工作。县效能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的察访核验工作;

5、县效能办将年度各单位绩效评估情况汇总,报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法院、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等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单位绩效办牵头,有关股室配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是今年全国“两会”和中央xx届二中全会的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县直各单位要根据《XX年度全县绩效评估指标表》(详见附件1)的内容,对涉及本单位的相关评估指标,切实加强与市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建立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落实责任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和及时。

(三)讲求实效。绩效评估工作要与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体现务实、落实、真实,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保障。各单位要把绩效评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评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各部门内设机构要积极配合,在人员力量和具体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五)严肃纪律。县纪委(监察局)、安监局、人口和计生局、环保局、综治办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施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凡获绩效评估先进的单位均需经上述五个部门审核把关并明确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县效能办。

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2) | 返回目录

本系列工作方案为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评估体系内容之一,如需使用,请征询本中心同意。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达”)对广州市天河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XX-XX年度过程、中期和末期评估,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评估时间

过程评估:随机不预约,共四次/家;

中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中期前后1个月左右;

末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末期前后1个月左右;

二、 评估内容: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

三、 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小组项目实地考察、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社工面谈、利益相关者面谈、专家小组分析评定、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

由于家综初步建立,需要时间累积项目成效,因此短期内的评估,利益相关者由中心推荐,成效利益最大化归于家综。后期评估则会同时考虑在家综服务名单中随机抽取利益相关者。

各中心开展服务情况自检,撰写自评报告,并在约定时间内向评估小组公布。汉达负责组成评估组,执行现场考评、意见收集、效果评估、现场反馈等工作程序任务。

四、 过程评估程序

(一) 随机不预约时间参访中心

(二) 观察中心开放、宣传栏、现场人流、复核工作人员数量及检查工作状态

(三) 出示评估机构过程评估证明书,表明过程评估员身份

(四) 抽查部分资料(专业个案、小组资料除外)

(五) 现场填写过程评估表,家综工作人员签确认(如中心主任不在,则请中心副主任签,以此类推)

(六) 扫描过程评估文件,发送民政局

五、 现场评估程序

(一) 中心自评:评估前10个工作日,中心承办机构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 审阅自评报告:中心评估前5个工作日,评估小组审阅自评报告。

(三) 现场评估:评估小组前往中心进行中期评估。

(四) 撰写评估报告,中心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汉达根据评估小组的评估反馈撰写评估报告。

(五) 评估报告反馈:完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小组和承办机构发送报告至中心,双方就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反馈与沟通,达成共识。

(六) 递交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汉达将评估报告上报民政局。

(七) 领取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根据民政局要求领取报告。

六、 现场评估的流程

(一) 参观中心场地。由中心负责人指引介绍中心场地,带领全体评委参观。

(二) 听取承办机构介绍项目成效。评估小组全体成员,街道分管领导、机构总干事或驻中心主任、及一线社工参加。

(三) 评委自由提问。

(四) 评委分组评估。中心各服务领域需至少安排一名社工参加,并准备好各领域文书档案,以备检查;同时需要中心协助安排2-3个房间。

(五) 评委分组评估。

(六) 评估小组集中,简要沟通反馈,交换评估意见。

(七) 评估小组给中心进行现场反馈,当日现场评估结束。

七、 评估结果

(一) 考核评估分值比例

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以及采用节点式评估。中心年度总评分等于中期评估总分40%及末期评估总分60%相加所得。其中:

中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中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末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末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家庭服务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共五个部分,过程评估、中期评估与末期评估分值比重有所偏重。

评估内容比重的调整,表明评估在不同阶段着重的内容不同,而总分节点所占比重的不同则意味着评估看重中心的成长能力。

(二) 评估等次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的形式。评定等级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5个等级予以评定。

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3) | 返回目录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闽委办[XX]5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效能考评工作实际,制定XX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市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市效能办牵头,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单位绩效办牵头,有关科室配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估范围

XX年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效能考评)范围是市直96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其中市政府31个重点工作部门为第一类,实行绩效评估,其他66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为第二类,实行效能考评(详见附件3)。

三、评估内容

第一类单位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XX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工作方案》(闽效综[XX]4号)文件精神,结合南平工作实际,XX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对接省直部门评估体系,同时增加我市部分效能考评的内容,形成绩效综合性评估体系,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三个一级指标;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政务公开、民主决策、勤政高效、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审改工作、优化环境、转变作风、清政廉洁等11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一级、二级指标内容,充实和细化出有关三级指标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类单位侧重考评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共设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三项一级指标和七项二级指标(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民主测评)、察访核验等三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年终由市效能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创业办等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市机关效能监督员按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指标考核内容,分别对第一类和第二类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同时根据日常的绩效考评台帐记录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打分。

2、公众评议。政府工作部门(第一类)采取公众评议,由市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针对不同单位设制不同的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抽取。公众评议占总分值50。第二类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由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机关干部意见,按照“满意”票5分、“一般”票3分、“不满意”票0分、“不了解”票为平均分计算,民主测评占总分值的30。

3、察访核验。实行效能监督员监督制度,每季度由监督员对市直绩效评估单位进行暗访,填写《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表》,作为年度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市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察访核验,摸实情、查实效。察访核验情况实行扣分制,直接在年度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分,具体扣分按《XX年度全市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南效[XX]4号)文件中的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标准执行。

4、投诉件督办。对企业和群众的效能投诉,实行跟踪督办,对经市效能办调查核实,影响环境建设、有损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效能制度的人和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XX]39号),对责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在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处理,年终绩效评估可以不扣分。

5、专项督查。市效能办组织对省效能办转办投诉件、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市领导的批办件办理情况开展各种专项效能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政令畅通指标扣分的重要依据。

今年对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将继续按往年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台帐予以扣分。通过工作台帐,强化日常的绩效和效能监督检查,淡化年终集会考评,使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台帐主要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机关效能考评表》、《企业对部门执法情况反馈单》、《重要投诉件办理情况扣分表》、《专项效能督查情况通报》、《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出刊情况表》、《社会各界

民主测评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表》、《部门办理投诉件和群众意见、建议回应情况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考评表》等。

五、结果汇总

1、第一类单位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50公众评议得分×50-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2、第二类单位效能考

评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根据汇总结果,按照(闽委办[XX]5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评估结果为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76-89分为良,60-75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及其领导人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表彰。被评为差的单位或末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绩效问责(实施细则附件4)。

六、工作步骤

1、5月下旬,市直各单位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中的单位主要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创业竞赛任务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向市效能办报送,由市效能办征求市委编办、市创业办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审议批复。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考核表内容制定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市效能办不定期地组织市效能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业务指导;

3、年底前各单位按考评表内容向市效能办如实报送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及自评表;

4、年终,市调查队完成对市政府31个工作部门的公众评议工作。市效能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对市直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市效能监督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察访核验工作;

5、市效能办将年度各单位绩效评估情况汇总,报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先进单位、谈话单位和后进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机关管理作出的重要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落实,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和海西区绿色腹地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被评估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评估指标要充分体现本单位职能的发挥,年度目标的制定要达到最佳工作状况。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建立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落实责任人。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和及时。

(三)讲求实效。绩效评估工作要与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体现务实、落实、真实,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保障。各单位要把绩效评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评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各部门内设机构要积极配合,在人员力量和具体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五)市纪委(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生委、环保局、综治办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施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凡获绩效评估先进的单位均需经上述五个部门审核把关并明确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市效能办。

附件:

1、XX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2、XX年度市直单位效能考评表

3、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效能考评)分类表

4、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实行五个“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

5、市直单位绩效问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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