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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课改思想和理念为指南,以学校规划为依据,努力让学校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引领和推动力量。

二、达成目标

1、要以科研为动力,推动我校的整体层次提高;要以科研为载体,缔造一大批富有精湛教育艺术、能教能研的教师;要用科研的眼光,构建“一切服务于学生未来发展”机制,全面充分的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2、竭尽全力地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找到自己实践的问题,化问题为课题,深入落实过程性的研究,做着眼与问题解决的科研。拿出真实的富有成效的成果和经验,扎实地给自身和教育教学实践带来变化。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建立教育科研投入保障,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机制化运作。

2.教科研工作是一个学校品位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应当成为一个教师成长成熟的标志之一。学校将加大教科研在教师考核中的含金量。

3.形成学校以教师总数20%以上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的教科研工作格局。

4.教科研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把校本课程开发纳入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逐步构建系列校本课程体系。

5.五年内,校级、区级、市级立项和完成课题数、获奖数有新的突破,同时明确以校本教研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

6.“”期间,学校教师将通过科研,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以上,论文获奖每年度有所增长。

7.加大教科研与学科教学、教研组备课组相结合的支持力度。真正让大多数教师感受到教科研工作对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教育科研,能使我校,在诸多方面跨入先进学校行列。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教育质量方面,成为同类学校的佼佼者,让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力量。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课改思想和理念为指南,以学校规划为依据,努力让学校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引领和推动力量。

二、达成目标

1、要以科研为动力,推动我校的整体层次提高;要以科研为载体,缔造一大批富有精湛教育艺术、能教能研的教师;要用科研的眼光,构建“一切服务于学生未来发展”机制,全面充分的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2、竭尽全力地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找到自己实践的问题,化问题为课题,深入落实过程性的研究,做着眼与问题解决的科研。拿出真实的富有成效的成果和经验,扎实地给自身和教育教学实践带来变化。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建立教育科研投入保障,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机制化运作。

2.教科研工作是一个学校品位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应当成为一个教师成长成熟的标志之一。学校将加大教科研在教师考核中的含金量。

3.形成学校以教师总数20%以上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的教科研工作格局。

4.教科研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把校本课程开发纳入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逐步构建系列校本课程体系。

5.五年内,校级、区级、市级立项和完成课题数、获奖数有新的突破,同时明确以校本教研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

6.“”期间,学校教师将通过科研,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以上,论文获奖每年度有所增长。

7.加大教科研与学科教学、教研组备课组相结合的支持力度。真正让大多数教师感受到教科研工作对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教育科研,能使我校,在诸多方面跨入先进学校行列。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教育质量方面,成为同类学校的佼佼者,让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力量。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7

23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了《__市城区20__年7月23日防汛清淤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随洪水退水过程及时清淤,确保洪水退后城区卫生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在 收到方案后,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在昨天18时洪水开始渐渐退出路面时,就及时组织人手进行清淤,截至今天早晨,城区部分地区因洪水带来的淤泥和垃圾,已经被清理干净,保证了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能够尽量不 受影响。

昨日22时30分,记者在 东门口看到,洪水已经退到了 大河街附近,大部分洪水退出后留下的路面,得到了 及时清理,清理人员正在用扫把奋力清扫刚刚露出的路面。记者注意到,这里的淤泥已经有 接近10厘米厚,清扫人员只能一边用消防车的高压水枪冲刷一边清扫才能扫动厚厚的淤泥。

在现场指挥的驻泸工兵团政委蒲毅告诉记者,这次的清淤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截至23日晚,工兵团已经出动1000余人次参与,大部分同志从22日晚就开始帮助疏散群众,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 休息,困了 就在 路边躺一下,然后又立即投入清淤的战斗中。蒲毅说:“清淤工作是苦活 累活 脏活,虽然现在 部队大多数都是90后的孩子,可是他们在面对抗洪救灾和清淤工作的时候,还是不 怕苦不 怕累,顽强的战斗在 第一线。”

在 现场记者还看到了 驻泸工兵团派来的装载机和推土机。记者了 解到,越往后淤泥积累的就越多,工兵团调集来了 各种装备,务必要在明天水一退,就保证城市交通能够顺畅运行。

在 战士们的身边,记者还看到了 许多工作人员正在 进行清淤的相关工作。据__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彭昭平介绍,一接到清淤 保洁消杀的任务,许多机关干部就奔赴了 第一线,尽管到现在 为止,有 很多人已经24小时没有 休息了 ,不 过今天晚上,大家还是要坚守到把淤泥清完。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陈林一边清扫淤泥一边告诉记者:“我们和市文化局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一同负责东门口到宝来桥一线的清淤工作,从下午3时开始待命,6时水退了 之后就立即开始了 清淤工作,虽然现在 水位还有 18米多,可是大家都没有害怕危险,依然积极地进行着清淤工作。有 几个同志自己家都被水淹了 ,可还是到现场帮助清扫淤泥。”

时间接近24时,可是清淤现场依然灯火通明,柴油发电机点亮的探照灯为清淤人员们照亮了 面前的环境。__区供电局工作人员敖昌海告诉记者,他在吃晚饭的时候接到了 紧急通知,于是他马上放下碗筷赶到了 清淤现场,他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帮助清淤照明。据了 解,市供电局在 全市范围内还派出了很多像敖昌海这样的职工,通宵为清淤工作照明。

在 清淤现场,记者还看到了 几名正在 帮忙的志愿者。“只要把清淤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就不 觉得累。”志愿者黄杰告诉记者,他希望天亮之后能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帮助清理淤泥,还__一个清洁的环境。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科研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陕西教育局“教科研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能和教科研水平,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的意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养和文化知识素养,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多元化校本培训,培养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研究型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获得可持续提升。

1、课题研究:开展“教师教育科研常识”的专题讲座、讨论,邀请专家指导和引领,力争有1~2个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围绕主课题立数个县级、校级子课题;做好自治区级、市级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和结题工作;做到使每位教师都具有教科研常识,创造人人参与课题研究的学习型校园。

2、教师培训:依据计划,按照以“整体推进、分层发展、协同优化”的基本策略,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大强度推进教师培训,20xx年做到每位教师通过校本培训24课时以上,分层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达人均24课时以上。通过校本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力争每个专业30%的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10%以上的教师成为市级专业骨干,5名以上教师成为石嘴山市学校知名教师。通过师徒结对、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培训,增加学校专业化的培训,“研究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三、组织机构

组长:薛建

副组长:朱欣荣

成员:常江涛 韩瑞

四、具体措施和工作

1、营造科研氛围,强化教育科研作用

通过宣传、参与、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势推进,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育科研是实践先进理论,是解决教学教育实际的、现实的问题,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最佳路径,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全体教师相信科研、依靠科研,主动的参与科研。比如:开展学习教科研培训活动,每月两周星期五下午为教师的学习时间,形式多样。再比如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邀请专家、领导来校指导,以教研组为单位一年外出学习一次。再如为教研组订阅《信息快教科研讯息报》,让教师了解教育最新信息。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科研管理工作

依据《榆林市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与工作条例》、《20xx年榆阳区教育局工作要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镇川国小教育科研工作条例》,制订学校20xx年校本培训计划,将教科研有关工作序列化、常规化,“到什么点就做什么事”,利于教师早明确、早准备,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3、普及课题研究常识,促进教师课题研究意识

教师课题研究氛围不浓,极大原因是因为教师不懂、不会,觉得层次高深,难度系数大。如果普及课题研究常识,比如每位教师都了解教育科研的一般过程和方法,以及课题研究是解决现实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与疑虑,是教学需求,是为有效教学服务,是为减轻教师负担服务,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何乐而不为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师教育科研常识”专题系列讲座,做好石嘴山市xx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且及时向教师汇报课题研究内容及进程。邀请教科研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提高课题的可操作性。

4、以评比为抓手,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学校本学期开学第2个月进行新教师的汇报课展示,举行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说课技能竞赛,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专业课教师技能操作评比,

在评比、竞赛中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强化教学技能的训练,提高教师的自我素质。

五、工作具体安排

1、理论业务学习:

a、每学期分发1本业务学习笔记,开放教师阅览室,为每位教师业务理论学习搭建学习信息平台。

b、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教科研培训的活动,邀请领导、专家来校进行《师《课题研究》、等专题讲座或校内教师教学研讨。

2、专业技能提高:

a、师徒结对,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强化青年教师的成长。

b、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开展新教师的汇报课活动,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教师的教学技能优质课、说课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操作竞赛,开展教研组每月一节的研讨课,一学期两周的推门听课和课堂教学诊断课活动。

c、落实教师定期下外出培训工作。

d、邀请其他兄弟学校教师来校指导工作。

e、收集教学设计、案例、反思等,汇编成册。

3、教研组建设

a、定期开展教研组活动:每周两节课为教研组的集体备课学习时间,每月两次教研组安排的组内交流课和评议。

b、外出学习:对于兄弟学校先进的、或具有特色的教学经验,各教研组组织一次外出学习和交流,回校后形成学习调查报告,并组织组内讨论学习。

c、学期末,各教研组对活动进行总结。

4、课题建设

a、开设“教师教育科研培训”系列专题讲座。

b、积极组织教研组、教师申报榆阳区、市级、自治区级的小型课题。

c、定期召开立项课题会议,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收集、整理课题资料。

d、成立校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做好论文评审送交前的指导工作。

5、骨干教师培养

a、校内、校外结对培养。

b、“走出去”学习。

c、写教学反思,对当前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

6、研究型教师的培养

a、定期下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培训。

b、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教学科研的研讨氛围。

7、评比

对于本次学校以上的校本培训为主的教科研活动中,评比出学期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研组,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拓宽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渠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激发党员参政议政主体意识的有效载体,是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不断强化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是强化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需要。如何更好的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为村“两委”之间搭建起经常性沟通的平台,对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保障农牧民党员主体地位的需要。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主体,党员的主体地位要通过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来得以体现。“四议两公开”制度,给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提供了平台,创造了空间,让农民党员成为动议、议事及监督的主体,通过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唤起党员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激发活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基层党的建设与村级事务管理在方式和途径上相统一,有效强化村党组织核心地位,协调两委关系,尊重群众意见,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促进“三务”公开,不断推进村各项工作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发展。

四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决定的事情一般都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都是群众最关心最需要去办的事。通过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促使村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频繁接触,将过去的村民上访转变成现在村干部经常下访,增强村干部深入党员群众征求意见的意识,监督村干部依法合理使用手中权力,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使村里的重大决策始终处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他们的满意程度将决定村干部动议的事项能否实现。

五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领导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来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提高村务决策的运行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总)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村工作组成员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村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今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抓落实,乡党委将下派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全过程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乡党委还将“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报告范围,每半年进行述职。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各村党总(支)部要在《木垒县村(社区)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手册 》中详实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实施过程。要严把村民代表素质关,切实把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村民利益诉求的人选为村民代表,为“四议两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各村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整合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组织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结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干部培训,提升村干部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成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年底对“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率作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确保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对不能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议事的,乡党委将对村党总(支)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要对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督查的通知》(泸纳委督〔20__〕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加强领导,保障组织有 力

成立以党委书记李庆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善后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 序开展。

二 突出重点,保障统筹推进

救助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镇财政划拨专项救助资金统筹安排好群众救助工作,并落实好大渡中国小安置点的值班人员以及群众的生活安排,保证群众有房住 有 饭吃 有 衣穿。同时,加强防汛善后知识 食品卫生知识等知识宣传。

清淤工作。由镇长刘国荣负责牵头,镇长助理余子云具体负责,整治办负责具体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0人参与清淤工作,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完成全部的清淤工作。

防疫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卫生院院长龙坤组织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人以上的消毒队伍,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毒,做到彻底 不 留死角。

排危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具体负责,联系区住建局专家,对受灾房屋全部进行排危工作,并及时做出鉴定报告,做到全面 彻底专业,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修复工作。由副镇长胡奎牵头,供电 供水 天然气公司 通讯公司具体实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抢修,本着安全 及时的原则,恢复供电 供水供气,并对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补种工作。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农技站具体负责落实,对受灾农作物进行清理,能够补种的及时补种,不 能补种的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

稳定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牵头,镇群工办 派出所具体负责,作好社会治安和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由党委委员黄桂南牵头,党政办具体负责,作好车辆 伙食 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报送。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党政办副主任龙廷华负责上报,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三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全体机关干部 各村(社区) 各单位提高对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所有 人员按照安排,接受统筹调配,保证工作有 力推进,成效明显。对在工作中失职 渎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 良后果的人员,按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加强值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防汛救灾善后期间,加强值班,对受灾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对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有 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各在 建工地的财产安全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 常备不 懈 以防为主 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加强对在建工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平安度汛。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汛期在 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杨宗锟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罗泰峰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成员:宋代莲镇建环中心主任

张吉才镇建环中心副主任

罗庆勇镇建环中心工作员

税显尧镇建环中心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 镇建环中心(联系电话),负责指导全镇汛期在 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沟通 反馈有关信息。

三 防洪度汛措施

各在 建工地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洪度汛工作要采取主动控制 早研究 早布置 早着手 早落实 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

各在 建工地要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抗洪与应急抢险工作方案,制定责任制度,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个人。

(二)做好物质资准备,建设应急救援队伍

各在 建工地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做好雨衣 雨鞋 手电 救护担架 常用救护用品 铁锹 编织袋 河沙 碎石车辆等物资的购买与贮备工作,同时要组织精壮人员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并确保在 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投入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去。

(三)加强防洪度汛宣传,开展应急抢险演练

各在 建工地要充分利用标语 广播 电视 职工会议等有 效途径开展防洪度汛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防灾意识,并在汛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救援实战演练。

(四)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各在 建工地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一是检查项目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的情况;二是检查施工场地临时办工场所 宿舍 工棚 仓库等设施的安全防护,尽量避开可能受滑坡 坍塌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的区域;三是强化对施工现场对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 运输道路 边坡基坑支护 脚手架工程 施工用电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地下暗挖及水下作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四是加强施工期间气象和施工的监测,及时预警,有效开展预防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在 建工地要编制好汛期值班安排表,确保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要主动与气象部门 监管单位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险情来临前的预防与撤离工作,减少财产损失 避免人员伤亡。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汛期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受灾区域施工人员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上级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到来后,一切行动要听指挥。

四 汛期施工原则

(一)与气象水文部门加强联系,了 解掌握本地的自然 气候 地质情况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 施工任务,有针对性的编写汛期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对汛期施工做出合理安排,备足适合的施工材料和防护用品,避免因备料困难而影响工程进度。

(二)住地 库房 车辆机具等生产设施设要停放在 最高洪水位以上的地点,并远离泥石流沟槽冲积堆,修建临时的排水设施,保证作业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表水。

(三)根据气象预报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 洪水到来前将机械设备分批撤危险区停放于安全位置,修筑排水设施以便及时排放积水,防止暴雨冲沟坍塌,确保安全。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在建工地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制定渡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好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开展全面汛期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落实措施,严格监管执法

各单位要对自身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人员配备 应急预案隐患整改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整改消除,并及时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挂牌督办,对整改不 力或拒不整改的项目或单位,坚决从重从严处罚。

(三)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要加强汛期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做好对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遇有 紧急 重要情况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重大灾情险情,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 效措施处置,及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工作。谎报瞒报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重处。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监管机制,改善文物安全态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起,每年在全县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质量,全力加速文物事业发展。

二、成立巡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工作。

组长:林石强

副组长:徐锦生、张向忠

成员:张培森、欧清威、熊茂昌、梁日华、黄惠英、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物协管员

三、巡查的对象

巡查对象: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四、巡查的内容

(一)“四有”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树立标志说明,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建立记录档案。

(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等行为。

(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

(四)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报经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等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是否都取得了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五)使用情况,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国有不可移动单位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

(六)安全情况,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五、巡查程序

(一)做好前期准备。巡查组组织巡查人员学习文物巡查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与被巡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

(二)具体实施如下:1、省级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共四处: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冲虚观;罗浮山摩崖石刻;银岗古窑场遗址;陈百万家族建筑群。2、古建筑每2个月进行一次巡查。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详单见附表)

(三)巡查期间,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六、总结

(1)综合分析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研究。

(2)对于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的主要问题及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映并记录在案。

(3)资料归档。巡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汇总成册(并附电子文版),统一归档。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__〕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8.5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印尼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电建国际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教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5.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

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单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问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

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C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问,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单,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问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分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C,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5.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印尼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5.4应急结束

在分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授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6.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6.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授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

分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7.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分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分部有一辆救护车,有中巴车、小车若干辆,应急期问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7.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方式进行。分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工点配置了对讲机。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