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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物资保障方案(通用3篇)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

健康促进医院是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全球性行动,是实现医学社会价值的重要策略,也是全面保护和促进患者、医护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健康促进医院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通过改革医院管理制度,改善医疗环境,普及健康技能,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改进医护质量,提高健康水平。为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积极响应“健康中国行-科学就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20xx年全国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工作方案。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通用3篇)

一、项目目标

(一)在全国范围内创建660家健康促进医院,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健康。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的健康促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三)促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医院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

二、项目范围

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

三、创建任务及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和兵团在2-6个项目点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每个项目点创建6个健康促进医院,东、中、西部地区每个项目点补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9万元、10万元。

每个省份从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中选择3个医疗机构开展戒烟门诊服务,东、中、西部地区每个戒烟门诊补助标准分别为7万、9万和11万。

四、工作要求

(一)选点。

20xx年创建660个健康促进医院,其中96个健康促进医院开展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20xx年已创建的医院不作为20xx年国家经费支持对象。各省(区、市)项目点的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管理、逐步推广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1、所有试点医院要按照《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和《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指标体系(20xx版)》开展创建活动。

2、达到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是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必要前提条件,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

3、设立的戒烟门诊要具有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同时还要配备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并加强对戒烟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戒烟门诊标准见附件4。

4、开展戒烟门诊试点的健康促进医院要面向所有患者及员工提供规范化的.戒烟服务,戒烟门诊服务基本要求和简短戒烟干预方法见附件5和附件6。

5、所有试点医院要针对患者组织开展科学就医健康教育活动(科学就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见附件7)。

(三)交流与评估。

各地应收集整理20xx年试点医院的典型经验与案例,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培训研讨班、现场考察、编写经验汇编、发放简报、建立交流QQ群等方式进行交流。有关材料及时提交国家项目办公室。为便于交流,国家项目办公室已建立全国医院健康促进网络QQ群和专用邮箱,请各省(区、市)汇总上报试点医院联络信息,见附件8。各试点医院需每年完成一次自评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9,各地要逐级汇总、上报试点医院自评报告。各省(区、市)负责对辖区内的试点医院进行考核评估,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开展阶段性命名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负责全国项目工作监督管理,会同医政医管局制定项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估。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监督指导与评估。

(二)省、市、县级。

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健康教育主管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负责本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下级进行逐级指导。省级要对本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省、市、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负责本省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试点医院负责按照国家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六、时间安排

xx年8月—20xx年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参考国家工作计划与要求制定本省计划,开展试点医院创建、培训工作。国家级组织项目督导和评估。

20xx年6月:各试点医院完成自评,向省级技术指导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各省完成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国家项目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七部门、市政府六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全市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规范化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医药产业结构的优化,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检查和产品抽验,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按照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加强卫生行政、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经济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经济局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原料、辅料、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的管理,完善质量受权人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行为。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给予经费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组织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四)及时督查,确保实效。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制定多种形式的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部门,要通报批评,严格实行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分局、市经济局分管领导为成员。从现在开始至20__年8月,负责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事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协调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部门应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3

20xx年是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其中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今年医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区卫生局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切实加强医药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我们区级医疗机构有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镇卫生院、40个村卫生室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卫生局将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督查,并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严管价格,让老百姓得实惠

我们区卫生局将严格基本药物“五个一”的价格监督措施,即各单位明确物价员、建立药品进销台帐、公开物价监督电话、建立药品价格公示栏和医疗收费公示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用药品全部要为省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目录内药品品种,严格禁止违反规定网外采购,我们将健全内部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促进药品采购信息公开透明,规范财务管理。今年全区所有药款均纳入财政国库支付,让老百姓得实惠。

三、重视教育,规范医务人员从医行为

我们以开展“三好一满意”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所有单位都要健全和完善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档案,开展医德点评活动,认真落实执业医生法、处方管理办法、单病种付费和医院内部药品监管措施等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医生处方行为,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转岗制度,防止商业贿 赂腐财现象发生。

四、严格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落实,区卫生局将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制订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购药、用药情况,卫生局及时掌握情况并随时抽查监测,对群众有反映或报送情况有疑点的,卫生局将认真查处。凡是违反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包括采购、使用等,卫生局将在全区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并实行奖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