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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4月以“税法宣传”为主题,开展第XX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一、背景

四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和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我局为配合今年即将到来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活动的意义层次,扩大影响力和做大宣传规模,为贵局精心策划了切实可行的税收宣传活动方案,确保贵局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内容

(一) 活动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二) 活动口号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

(三) 活动组织机构

信阳市国税局主办,信阳电视台承办

(四) 活动方式

“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媒体主唱,社会参与”的活动方式。

三、分工

主办单位:选派专项负责小组,负责选拔出36支来自各大企业及八县两区参赛代表队、选择比赛合作的冠名及协办企业或单位、确定比赛所需试题、选定比赛所需奖品、邀请相关领导参加观看比赛并为获胜者颁奖。

承办单位:组织编导小组,负责比赛宣传造势、选取并布置赛场、组织策划比赛有序进行、编辑制作比赛资料。

四、时间及环节

比赛时间:待定

比赛环节;比赛初定分初赛、复赛、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由主办及承办双方协商后最终决定)

五、宣传造势

1、信阳电视台围绕税收宣传月知识竞赛的相关动态在信阳新闻联播中播出相关新闻3条。

2、各奖项评选方式、方法说明,赞助单位祝贺语,比赛前夕在信阳电视台高密度播放。

3、由编导组策划制作十分钟电视片一部。

4、税收宣传月主题及活动口号和各赞助单位祝贺语以流动字幕的形式在信阳电视台集中十天每天20次高密度播出。

5、制作播出比赛实况及颁奖晚会,中间插播赞助单位采访。 6、主持人现场播报赞助单位名称3次以上,比赛现场为赞助单位布置条幅、安排方阵。

7、信阳电视台《跟我看电视》栏目,制作5分钟专题片全面宣传此次活动。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健 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 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 义 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 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乐永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 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 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三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总局确定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 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20xx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工作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财政、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统筹安排,形式多样

(一)做好4月1日集中税收宣传活动。

4月1日,市局和新区局联合在新区交通大厦门前举行盛大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邀请市电视台现场报道。其余各区县局也要在当地繁华地段设点,张贴标语,举办咨询活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

(二)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的各项活动。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动漫flash创意大赛、“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 “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征集活动、以“税收 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以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文、“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 评选活动、网上有奖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创作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

(三)建立中国小校税收教育基地。市局机关在新区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上一堂税法宣传课,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

(四)开展问卷调查。4月份开展一次针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活动,精心设计调查内容,了解纳税人的真实地、迫切的需求,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存在什么意见和建议召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就纳税服务、税收政策调整等内容征求纳税人意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五)召开座谈会。面向全市各界聘请20名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将税收宣传画广泛张贴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和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七)组成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涉税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

(八)在《陕西日报》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文章。

三、扎实推进,不走过程

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总局、省、市局部署的各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扎实认真的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按期完成税法宣传期间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各区县局、市稽查局均要完成2篇flash动漫作品、3条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创意、2篇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征文。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报送税收宣传专题信息6篇。市局将通过信息集中反映各单位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活动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并于3月20日前上报宣传活动方案,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及时向市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两个“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市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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